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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支票如何正确使用
释义
    支票的使用方法
    1、转帐支票可以背书转让;现金支票不得背书转让。
    2、支票提示付款期为十天(从签发支票的当日起,到期日遇例假顺延)。
    3、支票签发的日期、大小写金额和收款人名称不得更改,其它内容有误,可以划线更正,并加盖预留银行印鉴之一证明。
    4、支票发生遗失,可以向付款银行申请挂失止付;挂失前已经支付,银行不予受理。
    5、出票人签发空头支票、印章与银行预留印鉴不符的支票,银行除将支票做退票处理外,还要按票面金额处以5%但不低于1000元的罚款。持票人有权要求出票人赔偿支票金额2%的赔偿金。
    6、中国人民银行《支付结算办法》(银发【1997】393号)“第一百二十五条 出票人签发空头支票、印章与银行预留印鉴不符的支票、使用支付密码地区,支付密码错误的支票,银行应予退票,并按票面金额处以5%但不低于1000元的罚款;持票人有权要求出票人赔偿支票金额2%的赔偿金。对于屡次签发的,银行应停止其签发支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对签发空头支票行为实施行政处罚有关问题的通知》(银发【2005】114号)“第(一)实施处罚的主体资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票据管理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由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实施对签发空头支票、签章与预留银行欠账不符的支票的出票人的行政处罚。《支付结算办法》第125条、239条规定停止执行。”
    支票的使用流程
    一、存款人开立存款账户:
    开立存款账户需用企业注册名称且提供合法证明,同时存入一定的资金并预留与账户名称相符的印鉴。
    二、领用支票:
    支票包括普通支票、现金支票和转账支。
    三、出票人签发支票:
    支票出票必须记载的事项:表明“支票”的字样;无条件支付的委托;确定的金额;付款人名称;出票日期;出票人签章。
    四、支票背书:
    支票背书分为三种:背书转让、委托收款、票据质押。
    背书是指在票据背面或者粘单上记载有关事项并签章的票据行为,支票转让必须采
    取背书的方式,背书不得附条件。附条件的,条件无效。部分背书、分别背书的背书无效。
    五、支票保证:
    支票保证必须在支票上记载,保证不得附条件。
    六、拒绝付款:
    拒绝付款的几种情形包括:缺乏法定必要记载事项、超过付款提示期限、空头支票或者与预留印鉴不符的支票、背书部连续的支票等。
    七、持票人提示付款:
    支票限于见票即付,提示付款必须在出票后10天内完成。
    八、付款:
    付款时须全额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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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5 13:34: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