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房子被强拆了怎么办
释义   一、房子被强拆了怎么办
    先判断其是否是违法行为。违法强拆维权的基本方法:
    (一)遇到强拆侵害应立刻报警。
    (二)在被强拆后应要求立案侦查,追究相关人的刑事责任。
    (三)在面临恐吓、压迫以及对人身、财务等造成威胁的,应书面形式向公安局提出保护。
    (四)在允许的条件下向法院提出不作为等复议。
    (五)诉讼目的主要是推动问题的解决,得到合理的拆迁补偿。
    
       二、政府可以实施强制拆迁吗
    (一)对于违法建筑物、构筑物和设施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可以依法组织强拆。
    (二)对于作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经人民法院裁定准予组织强拆。
    (三)依据《行政强制法》第三十四条“行政机关依法作出行政决定后,当事人在行政机关决定的期限内不履行义务的,具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依照本章规定强制执行。”
    (四)对于违法建筑物、构筑物和设施、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已作出征收补偿决定国有土地上的房屋经过司法诉讼,已产生法律效力的裁判文书,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可以依法组织强拆。
    除以上机关外,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无权实施房屋强拆。
       三、强制拆迁的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83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45 条之规定,土地征用房屋强制拆迁应由有关单位申请人民法院执行,即只有司法强制拆迁才算合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经全国人代会常委会修改后已于2007年8月30日由胡锦涛主席第七十二号令公布施行。这也是法律规定,效力高于“行政法规”,因此从时间点上讲。《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的失效时间,应当是胡锦涛主席令第七十二号令的公布施行的时间,2007年8月30日。国务院于2001年公布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属于“行政法规”。因与新公布施行的法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规定不一致。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的法律规定(如:第六十四条,第七十九条)因而失效,这已是非常明确地被废止了,应该停止执行了。在全国人代会公报上公布施行了,也就是向全中国人民公布施行了。
    随着<物权法>的实施,在拆迁计划的过程中,将更多地人性化,更多考虑被执行人的合法权益,不到万不得已时,是不能强制拆迁的。
    从上述文章我们可以得知,如果当事人遇到政府强制拆迁的话先判断其是否是违法行为,可以通过报警要求立案侦查,追究相关人的刑事责任等方法。以上便是法律网小编为您带来关于房子被强拆了怎么办的相关知识,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法律网的律师。
    
随便看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4 eaol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3/15 5:2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