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继承遗嘱 |
释义 | 首先你得说清楚他爸爸是在你们结婚前死的还是在结婚后死的,也就是先继承的还是先结婚的,另一个就是遗嘱中是不是说仅归你姐夫一人所有,这两个很关键。 如果继承在前结婚在后,那么这个房子为你姐夫个人财产. 如果结婚在前继承在后,那么根据婚姻法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即如果遗嘱中没有如第十八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况,那么那个房子就是共同财产,你姐姐可以和他平分,也就是可以分到一半。一方主张房屋产权的,应请评估机构对房屋进行评估,得到房屋的给另一方相当于房屋价值一半的价款。如果你姐夫有过错,比如有外遇什么的,那么你姐姐就可以多分点。 如果遗嘱中确定只归你姐夫所有,那么房子就归他一人了,你姐姐一点也分不到 所以关键就是继承的时间和遗嘱内容中有没有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况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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