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 |
释义 | 具有中国特色、符合中国国情的新型的政党制度。不同于资本主义国家的多党制,也区别于某些社会主义国家的一党制,而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共同政治基础上,执政的共产党的与参政的民主党派(包括: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中国民主同盟、中国民主建国会、中国民主促进会,中国农工民主党,中国政公党,九三学社,台湾民主自治同盟)通力合作,齐心致力于国家的管理和社会主义建设事业。中国共产党在总结同民主党派长期合作经验基础上,提出了“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合作方针。中国共产党在政治原则、政治方向和重大方针上实行政治领导,民主党派在宪法规定的权利和义务内,政治自由、组织独立、地位平等。他们参与国家政权,参与国家大政方针和国家领导人选的协商、国家事务的管理以及法规、政策的制定和执行。这种政党制度采取“政治协商”的组织形式,是中国政治体制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中国一项基本政治制度,具有如下特点:(1)各民主党派承认和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共产党处于领导地位。(2)中国共产党与民主党派有着共同的任务和奋斗目标,为把中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奋斗。(3)民主党派与中国共产党一道管理国家,参与重大问题的协商与决策。这种政党体制的优点表现在: (1)有利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2)有利于实现祖国的和平统一。(3)有利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4)有利于执政党的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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