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怎么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释义 | 以下是法律网小编为您介绍的关于怎么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 第十三条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行政案件。 第十四条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行政案件: (一)确认发明专利权的案件、海关处理的案件; (二)对国务院各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案件; (三)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案件。 第十五条 高级人民法院管辖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第一审行政案件。 第十六条 最高人民法院管辖全国范围内重大、复杂的第一审行政案件。 第十七条 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八条 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或者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九条 因不动产提起的行政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条 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案件,原告可以选择其中一个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最先收到起诉状的人民法院管辖。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您介绍关于怎么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相关内容, 俗称打官司,是指因与他人发生纠纷,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人民法院解决纠纷,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诉讼行为还有其他问题,可以咨询我们法律网,我们法律网将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进行一对一解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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