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对解除合同进行司法认定 |
释义 |
1、 如何作出合同终止的司法裁定(《合同法》生效期限:2020年12月31日) 合同终止的司法裁定可以通过申请公证的方式作出,当事人依照合同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第九十四条的规定要求解除合同的,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合同终止的效力。《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九十六条【解除权的行使】等依照本法规定,应当通知对方。通知到达对方时,合同终止。对方当事人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终止合同的效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解除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从其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十一条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 (一)合同; (二)继承; (三)委托、申报,捐赠和遗赠; (4)财产分割; (5)竞价拍卖; (6)婚姻状况和亲属关系(7)出生、存活、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学位、职务、职称和犯罪记录;(8)公司章程;(9)证据保全;(10)签名,(十一)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申请办理其他公证事项。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公证的事项,由有关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公证机构申请公证。第二,可撤销合同的五种情形。可撤销合同的原因包括欺诈、胁迫、重大误解、明显不公平和利用他人危险等。 欺诈是指一方当事人故意欺骗他人,使他人犯错而签订的合同。胁迫,是指一方当事人通过物质或者精神上的胁迫,直接强迫另一方当事人订立合同。 重大误解是指行为人对合同重要内容的错误理解,合同是基于错误理解而订立的。明显不公平是指合同中的权利义务关系明显不符合权利义务平等的原则。 利用他人危险,是指行为人利用他人的危险情况或者紧急需要,迫使对方接受一些明显不公平的条件,违背真实意思表示自己的意思的合同。第三,最新情况(《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565条【解除合同程序】一方当事人依法要求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另一方当事人。通知到达对方时,合同终止;通知载明债务人在一定期限内不履行义务的,合同自动终止;债务人在该期限内不履行义务的,合同期满终止通知中规定的期限。另一方当事人对终止合同有异议的,任何一方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终止合同的效力。当事人一方未通知对方直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终止合同,经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的,在起诉状副本或者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对方时终止合同。 以上知识是对相关法律问题的解答。解除合同的司法认定可以通过申请公证、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有效性等方式进行,如果需要法律帮助,可以到法律咨询网咨询。法律咨询网有一位专业律师为你解答。你知道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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