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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离婚案件可以缺席判吗
释义
    一、离婚案件可以缺席判吗
    离婚案件可以缺席判。被告经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法院可以缺席判决;被告因下落不明,被宣告失踪的,可以缺席判决。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九条规定,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
    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审判。
    二、离婚案件诉讼费是多少?
    离婚案件诉讼费用一般为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的,财产总额不超过1万元的,不另收费;超过1万元的,超过部分按1%交纳。离婚案件的诉讼费用,由原告预交。预交确有困难的,可以在预交期内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法律网提醒您,原告在预交期内预交诉讼费用,经人民法院再次通知后仍不预交,或者申请缓、减、免交诉讼费用获人民法院批准而仍不预交的,按自动撤回起诉处理。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有新情况、新理由,6个月内又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三、去哪起诉离婚
    1.离婚诉讼一般应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但下列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1)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2)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3)对被劳动教养的人提起的诉讼;
    (4)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2.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九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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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4 14:47: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