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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诈骗六千元怎么判
释义
    一、诈骗六千元怎么判
    诈骗六千元属于数额较大,应处于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二、公司诈骗罪需要什么证据
    在刑事诉讼法中,证据的种类是指表现证据事实内容的各种外部形式。证据种类实际上是证据在法律上的分类,是证据的法定形式。证据种类的划分具有法律约束力,不具备法定形式的证据资料不能纳入诉讼轨道。
    刑事诉讼法第42条第2款规定:证据有下列七种:
    (1)物证、书证;
    (2)证人证言;
    (3)被害人陈述;
    (4)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5)鉴定结论;
    (6)勘验、检查笔录;
    (7)视听资料。
    三、诈骗罪的认定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欺骗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认定诈骗罪,应当重点审查以下问题;
    1、犯罪主体。
    诈骗罪是自然人犯罪,单位不是诈骗罪的犯罪主体。
    十六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也不是诈骗罪的犯罪主体,他们实施诈骗行为,不构成诈骗罪。但成年人教唆、利用十六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实施诈骗的,构成诈骗罪。
    2、欺骗行为。
    欺骗行为的形式包括捏造事实和隐瞒真相、作为和不作为,方式包括语言欺骗、书面欺骗、举动欺骗。欺骗行为的实质是向受骗者传达了不真实的信息,从而导致受骗者产生了处分财产的错误认识。
    3、错误认识。
    诈骗罪所指的错误认识,是特指处分财产的错误认识。如果欺骗行为只是导致受骗者产生了其他错误认识,但没有产生处分财产的错误认识,这种欺骗行为就不属于诈骗罪特指的欺骗行为。
    4、交付财产。
    诈骗罪是既遂犯罪,如果受骗者没有交付财产,就属于诈骗未遂,不应当追究行为人诈骗罪的刑事责任。但是,如果行为人以数额巨大的财产作为诈骗对象,也应当追究诈骗未遂的刑事责任。
    以上是法律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诈骗六千元怎么判的内容,诈骗六千元属于法律规定的数额较大的行为,根据法律的相关规定,对于诈骗分子一般是会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若您还有什么法律上的问题,建议咨询法律网专业律师,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两百六十六条
    [2]《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3]《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十二条
    [4]《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两百六十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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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6 5:28: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