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起诉书如何递交法院 |
释义 | 一、起诉书如何递交法院 起诉状一般是由起诉人直接递交法院。要交起诉书时还要提交证据等的材料,具体如下: 1.起诉状一份并按被告的人数提供副本; 2.主要证据材料,并按被告的人数提供副本复印件; 3.原告和被告的身份证明; 4.如委托他人诉讼,另须提交授权明确的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并同时提供原件供查验; 5.如委托律师诉讼的,则另须提交授权明确的授权委托书及律师事务所接收委托的证明、函件和律师证复印件。 二、法院起诉状怎么写 法院起诉状的写法如下: 1.原告和被告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住所、联系方式等; 2.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3.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法律依据; 4.起诉应当提供证据和证据来源; 5.有证人的,应当提供证人姓名和住所。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三、怎么向人民法院起诉 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流程如下: 1.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递交诉状申请立案,当事人准备证据资料; 2.法院将送达开庭公告并在七个工作日内通知双方开庭时间; 3.开庭当日带齐资料到庭举证辩论、发表意见; 4.法庭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则由合议庭进行宣判;等待法院的判决和执行。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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