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遭遇家庭暴力如何离婚? |
释义 | 网友提问: 在家里男方经常无理由就对女方进行打骂,女方人太老实,总是对男方百依百顺,但男方仍然对女方使用暴力,有时候甚至有可能伤害到性命安全,女方提出离婚,男方不同意,甚至到女方娘家将她抓回来,考虑到家里老人身体不好,女方不得不跟随丈夫回家,结果又遭到毒打,即使亲友邻居劝阻也没用,女方想通过诉讼离婚,但是担心起诉时间长,怕起诉阶段会遭到男方的暴力对待,请问她应该怎么办才能离婚并不遭到男方的暴力对待? 法律网广东郑豪律师回复: 女方正遭受长期的家庭暴力,按照法律规定,男方的行为已经涉嫌虐待。女方可以请求居委会和妇联的帮助,可以要求公安机关对家庭暴力的施暴者男方给予行政处罚。女方还可以以男方的虐待行为向公安机关报案,追究男方的刑事责任。遭受家庭暴力的女方,可以起诉离婚,并可以获得赔偿。 知识关联: 《婚姻法》对家庭暴力行为的规定: 第三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