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洛阳:交通新规已实施 |
释义 | 引言:今年1月1日起,被网友称为“史上最严交规”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和《机动车登记规定》(以下简称“新规”)已正式实施。 高速公路行车 洛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相关负责人说,高速上驾车主要有以下几中情形: 1、 驾车在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记12分。 2、在高速公路车道内停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违法占用应急车道行驶的;低能见度气象条件下,在高速公路上不按规定行驶,记6分。 3、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低于规定最低时速;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在道路上车辆发生故障、事故停车后,不按规定使用灯光和设置警告标志的,记3分。 4、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系安全带,记2分。 城区道路行车 1、行经人行横道,不按规定减速、停车、避让行人;违反禁令标志、禁止标线指示;不按规定超车、让行的,或者逆向行驶的,记3分。 2、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记2分。 3、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未随车携带行驶证、机动车驾驶证的,记1分。 注意:酒后驾驶机动车一次性记12分。达到醉驾标准则将被吊销驾照且5年内不得重考,同时将面临刑罚。 处罚升级的行为 洛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相关负责人称,新规对部分违法行为计分标准有所提高: 1、机动车遮挡、污损号牌等违法行为的记分值,将由6分提高到12分; 2、闯红灯、抢黄灯等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违法行为记分由3分提高到6分。 驾照一旦被记满12分,将被扣留,驾驶员须重新参加安全学习和理论考试后才能领回。 如果您还想了解更多关于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相关的知识,小编为您推荐: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新交规:交通违法从重处罚 2013年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详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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