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欠钱不还可以在原告地起诉吗 |
释义 | 一、欠钱不还可以在原告地起诉吗 欠钱不还可以在原告地起诉,欠款双方当事人如果有约定发生纠纷在原告住所地起诉的,当事人可以原告处起诉。 法律网提醒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三十四条规定,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二、别人欠钱不还如何起诉 别人欠钱不还起诉的流程如下: 1.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2.符合受理条件的法院进行受理立案。 3.法院向被告送达起诉状,被告进行答辩。 4.安排开庭时间。 5.进行法庭调查,当事人陈述案件事实。 6.举证质证。 7.各方当事人就有争议的事实和法律问题,进行辩驳和论证。 8.判决。 ![]() 三、法院起诉欠钱不还的人要多少诉讼费 到法院起诉欠钱不还属于财产案件,根据法律规定,财产案件收费如下: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 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 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 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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