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逮捕的情形 |
释义 | 逮捕是刑事诉讼强制措施中最严厉的一种,为了防止逮捕的过量适用,刑事诉讼法第60条规定了逮捕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1)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即有证据证明发生了犯罪事实;有证据证明犯罪事实是犯罪嫌疑人实施的;证明犯罪嫌疑人实施犯罪行为的证据已有查证属实的。 2)可能判处徒刑以上的刑罚。 3)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的。有逮捕必要指: a)可能继续实施犯罪行为,危害社会的; b)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c)可能自杀或者逃跑的; d)可能实施打击报复行为的; e)可能有碍其他案件侦查的; f)其他可能发生社会危险性的情形。 如果您还想了解更多关于逮捕的相关问题,小编为您推荐: 逮捕的目的及作用 逮捕的目的及作用 逮捕的实施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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