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喝多了签了借条怎么办 |
释义 | 当事人在醉酒的情况下签订借条,那么该借条的效力存在不确定,如果符合借条法律规定要件的,那么就有效。因此接下来将由法律网小编为您介绍关于喝多了签了借条怎么办及其相关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 一、喝多了签了借条怎么办 醉酒签订了借条是否具有法律效力要看情况,如果存在借款事实的,那么有效,如果不存在借款事实的,那么意思表示不真实无效。 ![]() 二、借条上一定要写借款人地址吗 借条是需要写地址的,借条的内容必须真实有效,如果存在欺骗等情况,必导致借条无效,写借条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应写清楚借款人和放款人的法定全名,最好能附一个身份证号码; 2、应写清楚借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 3、应写清楚借款时间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确的借款期限; 4、应写清楚借款的利息,应有明确的年利率或月利率,最终应支付的借款利息总额(包括大写和小写金额),以及支付方式等约定; 5、应写清楚借款本息偿还的年月日时间及付款方式; 6、应有借款本人亲自签章、手印或亲笔书写的签字。 7、如数额较大也应注明借款用途,或交付款记录。 三、借条起诉期已过怎么把钱要回来 1、争取债务人自愿还款。按照民法理论,超过诉讼时效的债权,消灭的仅仅是债权的强制执行力,并没有丧失受领力和保持力。超过诉讼时效后如果债务人自愿履行债务,债权人便可接受债务人的清偿而使债权得到满足;债务人在清偿债务后,不得以债权已过诉讼时效为由,要求债权人返还财产。但是,当债务人偿还部分债务后又停止履行债务,债权人能否要求债务人履行未完成的部分债务?笔者认为,应将债务人的履行视为诉讼时效重新计算的事由,债务人履行部分债务意味着债务人对此笔债务的认可,债权人有权请求法院强制债务人履行债务,而不论债务人是否意识到债权是否已过诉讼时效。 2、争取债务人与债权人达成还款协议。最高人民法院在法复(1997)4号文中指出,对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就原债务达成还款协议的,应当依法予以保护。但是这条解释没有说明债权重新获得保护的理由。笔者认为,双方当事人在超过诉讼时效后达成还款协议的,视为对此笔债务的重新确认,债务人的还款意思表示可以导致诉讼时效的重新计算。 3、债务人签收催收通知。最高人民法院在法释(1997)7号文中指出,根据民法通则第四条、第九十条的规定的精神,对于超过诉讼时效期间,信用社向借款人发出催收到期贷款通知单,债务人在该通知单上签字或者盖章的,应当视为对原债务的重新确认,该债权债务关系应受到法律保护。该条解释有利于保护债权人利益,且该规定中的债务人应当包括债务人本人、法定代表人、代理人等。 超过诉讼时效丧失的是实体胜诉权,程序上还是可以起诉的。法院受理,但是对方可以以超过诉讼时效为抗辩理由,法院会判原告败诉。 但是对方如果不提出超过诉讼时效这个抗辩理由的话,法院也不会主动审查。 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得知,醉酒签订了借条是否具有法律效力要看情况,如果存在借款事实的,那么有效,如果不存在借款事实的,那么意思表示不真实无效。以上便是法律网小编为您带来关于喝多了签了借条怎么办的相关知识,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法律网的律师。 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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