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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离婚怎么处理孩子的问题
释义   一、离婚怎么处理孩子的问题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等法律规定,夫妻双方离婚的,与孩子的父母子女关系不因为父母双方离婚而消除,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孩子由夫妻一方抚养,没有实际抚养孩子的一方按月支付抚养费至孩子成年。具体事项由双方协商决定,协商不成,起诉解决。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不满两周岁的孩子,原则上跟随母亲生活;已满两周岁的孩子,父母双方协商不成的,由法院按照最有利于孩子成长的原则判决。孩子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意愿。
    二、离婚了什么情况下孩子判归男方
    在婚姻家庭生活中,男人总体是以强者的身份出现,因此,在孩子抚养权归属上,相对而言,男方处于相对被动的一面。在同等条件下,孩子判归女方的可能性稍大一些,但有以下几种情况,男方争取孩子的抚养权,也是完全可能的。
    (一)女方有恶性传染疾病,或有其他重大疾病,影响孩子成长的。
    (二)女方长期在外不回家,不尽抚养义务的。
    (三)男方已做绝育手术,或丧失生育能力的。
    (四)男方年纪偏大,再次生育的机率较小,而女方却处于较好的生育期的。
    (五)女方有不良嗜好或其他品质问题,可能会影响孩子成长的。
    (六)女方收入较低,且工作不稳定,没有固定住所的。
    一般情况下,父母是孩子的直接抚养人,祖父母及外祖父母的意见,对孩子抚养权的归属没有直接的影响。但如果父母双方工作繁忙,且其他条件相当,照看孩子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意见就会有一定的作用。
    三、成都离婚孩子抚养费标准
    在成都离婚案件中,人民法院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时, 一般是根据以下三大标准来确定:
    (一)子女的实际需要。
    (二)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
    (三)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根据司法解释,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可按以下标准支付:
    (一)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二)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三)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大家介绍的关于离婚怎么处理孩子的问题的相关法律知识。一般在处理孩子的问题上会一切为孩子的利益为出发点。如果您还有什么其他法律问题需要咨询,可以联系我们法律网平台的专业律师,法律网将为您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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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8 17:5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