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解决民间借贷危机须加快金融体制改革 |
释义 | 民间借贷是一把双刃剑,一方面为众多中小企业解决了资金短缺的燃眉之急,对中国民营经济的繁荣发挥了重要作用;另一方面民间借贷的高利率、高风险特征,如不严加防范,对企业、对本地经济也会造成严重伤害,影响社会稳定。那么,我们究竟应该如何解决民间借贷危机频发的问题? 民间借贷最为活跃的温州,民间借贷规模曾达1100亿元,利率月息超过2分,2011年急剧上升,月息有的达4—5分,甚至更高。除了温州,浙江杭州、丽水、台州、义乌等地都有发生民间借贷危机。在萧山,民间借贷纠纷案件高发态势明显,萧山法院仅速裁庭受理标的500万元以下的各类民间借贷纠纷案件3.2万余件。 珠三角地区民间借贷危机似乎没有江、浙两省严重,但也是暗流涌动,据中山大学港澳珠三角研究中心走访调查,估计珠三角地区民间借贷总量3000至4000亿元。全国各地经媒体报道或未报道的民间借贷危机频发,不计其数,大有继续蔓延之势。 民间借贷形成和民间借贷危机的爆发,是金融市场长期处于高垄断、封闭性状态的结果。改革开放以后,民营中小企业不断发展壮大,它们对资金的需求也不断增加,但是,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金融体制改革滞后,金融市场长期处于高垄断、封闭性状态。 民间借贷频发,已经影响到了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那么民间借贷危机频发应如何应对和防范? 首先,要正确处置各种民间借贷纠纷。民间借贷危机虽然产生很多不良影响,但不能因噎废食,而要重视引导和规范。既要保护正当的民间借贷,又要抑制不当行为。 其次,要切实提高人民群众和银行的风险防范意识。要广泛开展普法宣传活动,使老百姓对“高利贷”的高风险和非法集资及金融诈骗保持警惕。 最后,如果要从根本上消除民间借贷危机,必须加快推进金融体制改革。 其一,让金融资源配置由市场来决定,坚定地打破国有资本的垄断,推进银行业机构多元化发展,进一步完善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银行对中小企业的金融服务,要主动开发与中小企业融资需求相适应的融资工具和金融服务。 其二,要鼓励民营资本以多种形式参与金融投资,引导民间资本进入正规金融体系,可以进一步放低民营资本进入银行业的门槛,逐步允许优秀民营企业控股发起设立小型民营银行,放宽对最大股东的占股比例限制。 其三,要开发地方性金融市场,积极组建多元化的金融组织体系,农村合作银行、农村资金互助社、小额贷款公司等。 其四,要加快利率市场化改革步伐,一方面逐步扩大银行业存贷利率的浮动范围,放宽自由定价权限,使资金价格能真实反映市场供求。要结合利率市场化的要求和民间借贷的风险,确定民间借贷合理的利率区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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