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陈述发生交通事故经过 |
释义 |
一、如何陈述发生交通事故经过 交通事故经过书的书写,一般应具备以下内容: (一)首先写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或家庭住址、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等个人基本情况。 (二)然后写清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现场周围的重要环境、天气、道路状况等。 (三)当事人及对方当事人的交通方式、车辆的行驶方向、所要达到的目的地。 (四)更重要的是写清楚交通事故发生的过程、发现险情的路面情况及采取的安全措施。 (五)驾驶证的准驾类型、办理时间,车辆的安全技术状况及车辆类型、牌照号码等。 (六)有关目击证人的情况及证人姓名、地址、联系电话。 (七)最后亲笔人或代笔人签名,并注明日期。 二、交通事故责任划分的特殊情况 特殊情况的责任划分和承担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未立即停车,为保护现场,或者有条件报案而不及时报案,致使事故基本事实无法查清的,应当按下列规定承担事故责任: (一)一方当事人有上述行为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当事人均有上述行为的,共同承担责任;但是,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事故主要责任; (三)依法可以撤离现场、自行协商处理的交通事故除外; (四)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应当承担交通事故逃逸的全部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有过错的,由逃逸的当事人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 三、构成交通事故应当具备的要素 (一)必须是车辆造成的。车辆包括机动车和非机动车,没有车辆就不能构成交通事故,例如行人与行人在行进中发生碰撞的就不构成交通事故; (二)是在道路上发生的。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 (三)在运动中发生。是指车辆在行驶或停放过程中发生的事件,若车辆处于完全停止状态,行人主动去碰撞车辆或乘车人上下车的过程中发生的挤、摔、伤亡的事故,则不属于交通事故; (四)有事态发生。是指有碰撞、碾压、刮擦、翻车、坠车、爆炸、失火等其中的一种现象发生; (五)必须有损害后果的发生。损害后果仅指直接的损害后果,且是物质损失,包括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如何陈述发生交通事故经过的相关问题。在陈述的时候一定要实事求是的哦。如果您对如何陈述发生交通事故经过还有其他疑问的话,欢迎您来咨询我们法律网的相关律师。我们的律师会积极为您提供相关的帮助的。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十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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