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应提交哪些材料 |
释义 | 一、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应提交哪些材料 (一)强制执行申请书一份。申请执行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加盖公章;申请执行人为自然人的,应由本人在强制执行申请书上签名或捺手印。强制执行申请书不得使用圆珠笔书写,不得使用复印件; (二)证明申请执行人主体资格的材料一份,受委托代为申请强制执行的,一并提供委托代理资料。申请人申请执行非法院法律文书的,还应提供被申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材料一份; (三)具有强制执行内容的生效法律文书原件一份和复印件两份。法院出具的生效法律文书应加盖承办法官的法律文书生效章,如果经过两级法院审理,一、二审法院的法律文书均需提供; (四)被申请人财产线索清单及被执行人住址、联系方式等材料。已经对被申请人的财产采取保全措施的,应提交采取保全措施的民事裁定书复印件一份。 二、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书要怎么写 强制执行申请书范文 申请人:张某某,男,汉族,1976年11月15日生,住咸阳市某某区某某镇某某村107号。 被申请人:陈某某,男,汉族,1979年12月13日生,住咸阳市某某路某某小区1号楼1单元213室。 请求事项: (一)依法采取强制执行措施,责令被申请人履行(2014)咸民终字第00000号民事判决书的内容; (二)本案执行费用由被申请人承担。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张某某与被申请人陈某某因排除妨害纠纷一案,业经廊坊市某某区人民法院于2010年8月21日作出(2010)廊民初字第0000号民事判决书,判令被申请人陈某某搬离申请人张某某所有的位于区某某路某某市场西楼3号房屋,并一次性支付申请人损失费6000元整。后因被申请人不服一审判决,向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0年11月30日作出(2010)廊民终字第00000号民事判决书,依法维持了一审判决。该判决现已生效,但被申请人仍拒不履行判决确定的义务。无奈,申请人现依据《民事诉讼法》第212条之规定,特向贵院申请予以强制执行。 此致 咸阳市某某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 二〇一X年九月X日 三、申请强制执行要缴纳执行费吗 申请执行无需预先缴纳申请执行费,但人民法院在执行到位的首批执行款时,扣除人民法院依法应当收取的执行费。 缴费标准:执行金额或价额在1万元以下的,每件交纳50元;一万元至50万元的,按执行金额或价额的千分之五交纳;50万元以上的,按执行金额或价额的千分之一再加2000元交纳。 执行过程中人民法院收取执行中产生的实际支出费用,如交通、住宿等费用。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应提交哪些材料的相关内容,从以上内容可知,申请执行时强制申请书、原被告身份信息、生效的强制执行的法律文件、财产线索清单是必不可少的。如果还有疑问或者是进一步的要求,可以咨询法律网相关律师。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两百一十二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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