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死刑立即执行法律规定 |
释义 | 一、死刑立即执行法律规定 我国刑法、刑事诉讼法等法律对死刑立即执行作了规定,如果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需要经最高人民法院的核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四十八条 【死刑、死缓的适用对象及核准程序】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 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以外,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缓期执行的,可以由高级人民法院判决或者核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六条 死刑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第二百四十七条 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的,应当由高级人民法院复核后,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高级人民法院不同意判处死刑的,可以提审或者发回重新审判。 高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的,和判处死刑的第二审案件,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第二百四十九条 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死刑案件,高级人民法院复核死刑缓期执行的案件,应当由审判员三人组成合议庭进行。 ![]() 二、死刑立即执行是几天 死刑立即执行,一般是七天。在下级人民法院接到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死刑的命令后,应当在七日以内交付执行。但是发现有判决可能有错误等情形的,则应停止执行,并且立即报告最高人民法院裁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二条 下级人民法院接到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死刑的命令后,应当在七日以内交付执行。但是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停止执行,并且立即报告最高人民法院,由最高人民法院作出裁定: (一)在执行前发现判决可能有错误的; (二)在执行前罪犯揭发重大犯罪事实或者有其他重大立功表现,可能需要改判的; (三)罪犯正在怀孕。 前款第一项、第二项停止执行的原因消失后,必须报请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再签发执行死刑的命令才能执行;由于前款第三项原因停止执行的,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依法改判。 三、死刑立即执行由谁执行 死刑在我国是一个比较严重的刑罚处罚方式,一般来说因为人道主义是不会轻易判处死刑的,只有罪行对于社会危害特别巨大的情况下,例如党员贪污数额特别巨大影响到社会的,就有可能会判处死刑。判决死刑立即执行的是由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签发执行的,死刑可以在刑场或者是指定的羁押场所执行,并且是采用枪决或者是注射等方式执行,一般来说原审人民法院接到执行死刑命令之后应当在七天内执行,超过七天没有执行的,必须是请核准死刑的人民法院的院长重新签发执行死刑命令才能执行死刑。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死刑立即执行法律规定的相关法律知识了。综上可知,死刑立即执行一般是需要经最高人民法院的核准,由专门的机关来执行。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咨询法律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八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两百四十六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两百四十七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两百四十九条 [5]《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两百六十二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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