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买卖合同可撤销条件 |
释义 |
一、合同没有实际履行的情况有哪些 1、自始履行不能的有效合同,不能是否可归责于债务的事由,债务人均应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免除债务人的实际履行责任;债权人可依法解除合同,请求赔偿损失。此外,若违约人的行为构成犯罪,违约人依法还应承担刑事责任。 2、因可归责于债务人的事由致使合同全部不能履行,债务人应免除实际履行责任,但应承担违约责任;债权人可依法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 3、因可归责于债务人的事由而致一时履行不能,待不能原因清除以后,债务人应履行原债务,并承担违约责任。 4、因可归责于债务人的事由而致合同履行不能,债务人可解除不能履行部分的实际履行责任,对能履行的部分仍应继续履行,并同时承担违约责任;若部分履行不能致使债权人订约目的不能实现,债权人可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 5、若因不可归责于债务人的事由而致合同履行不能,债务人的法律后果分别表现为: (1)解除原债务的实行履行责任。因一时履行不能,债务人在不能障碍消除前不负履行迟延责任; (2)遇有履行不能情形时,债务人有及时通知对方的义务,并有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的义务。 (3)除承担违约责任。 二、买卖合同可撤销条件 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 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 三、合同未履行完可以不开票吗 是不可以的,可以到法院起诉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的,也可以可以到税务机关反映。 发票是指一切单位和个人在购销商品、提供或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所开具和收取的业务凭证,会计核算的原始依据,也是审计机关、税务机关执法检查的重要依据。收据才是收付款凭证,发票只能证明业务发生了,不能证明款项是否收付。发票在我国社会经济活动中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和作用。 以上的内容与买卖合同可撤销条件有关,最基本的一个是因为重大误解订立的,还有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情况都是不可取的,如果还有不明白的地方可以到法律网咨询相关专业的律师,他们很乐意地为你们解答。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五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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