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购销合同交货地能否是为履行地 |
释义 |
一、购销合同交货地能否是为履行地 购销合同的交货地可以成为履行地。《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规定: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合同的履行地是可以由双方约定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履行的地点,因而双方在购销合同中,可以约定交货地为合同的履行地。 二、购销合同印花税计税依据是什么 企业在汇总缴纳购销合同印花税时,是以价税合计为计税依据,还是以金额为计税依据。 (一)如果购销合同中只有不含税金额,以不含税金额作为印花税的计税依据; (二)如果购销合同中既有不含税金额又有增值税金额,且分别记载的,以不含税金额作为印花税的计税依据; (三)如果购销合同所载金额中包含增值税金额,但未分别记载的,以合同所载金额(即含税金额)作为印花税的计税依据。 三、印花税的计税凭证有哪些 现行印花税只对印花税条例列举的凭证征税,具体有五类: (一)购销、加工承揽、建设工程勘查设计、建设工程承包、财产租赁、货物运输、仓储保管、借款、财产保险、技术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 (二)产权转移书据; (三)营业账簿; (四)房屋产权证、工商营业执照、商标注册证、专利证、土地使用证、许可证照; (五)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它凭证;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您整理的有关购销合同交货地能否是为履行地的相关法律内容,综上,合同的履行地是可以由双方约定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履行的地点,因而双方在购销合同中,可以约定交货地为合同的履行地。如果大家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上法律网在线律师平台进行咨询,大家的法律问题会有律师进行专业解答。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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