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遗产过户办理流程 |
释义 |
一、遗产过户办理流程 (一)房产继承应先到被继承房产公证处办理房产继承公证,再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继承手续。 继承公证需要的证件如下: 1、到被继承人所属派出所开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2、到死者所在单位(或者居委会、村委会)开具继承人证明; 3、继承人的身份证明; 4、被继承的房产证或其他证明文件。 5、被继承人生前所立的遗嘱(遗嘱继承的情况)。 (二)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继承所需提交资料 1、房屋所有权证书; 2、继承公证; 3、继承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4、房屋所有权登记申请书(收件窗口领取)。 二、遗产过户需要什么费用 遗产过户需要的费用: (一)继承公证费是80元/单; (二)房地产价值评估费用根据房地产价格的高低不同采用差额定律累进方式来计算; (三)契税按照百分之一点五进行计算。 三、遗产继承去哪里办理 被继承人去世后,继承开始,如果各继承人对于遗产的分割能够达成一致意见,可以按照协商的结果签订遗产分割协议。遗产分割协议需要写清各继承人的具体情况、各继承人的分配所得。签字摁手印就生效了,人手一份。不需要再去哪里办理。但是如果涉及不动产的,按照遗产分割协议的约定过户即可。但是,并不是所有的继承案件中的继承人都可以协商一致。在继承人对继承遗产有争议的情况下,协商不了的话,可以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到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被继承人的住所地是指他的户籍所在地。当户籍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以经常居住地为准。经常居住地是指离开住所地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起诉时需要准备的有民事起诉状、自己的身份证以及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材料比如被继承人死亡的证明、自己是继承人的证明,争议的遗产是什么的证明以及证明自己主张的其他证明材料。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遗产过户办理流程的相关知识,通过对本篇文章的阅读,相信你对遗产过户的相关法律知识有了更深的了解,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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