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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提供公租房不能有“房东”思维
释义
    年初,杭州下城区大学生人才及外来务工人员公寓(简称两项公寓)正式交付。但因租金和期望落差太大,不少申请到名额的人最终打了退堂鼓。
    这是一道很容易做的选择题。公租房,42 平方米一间,一月费用882元,家具还要自己配,不能烧饭,宽带、数字电视开通也需自己申请。而附近小区成套房子,每月1700元,两人合租,一人一间,有公共客厅,有厨房可烧菜做饭,还有阳台可晒衣服。想要再实惠点的,选择旁边的农居房,样样齐全,650元一个月。这么一比,即使你挂着专为“大学生人才及外来务工人员”而建的牌子,他们也没那福气去享受。
    下城区相关负责人解释说,价格是按成本核算得出,而且房源有限,定低了容易造成供不应求的局面,再说,两项公寓也有优点,有私密性,小区环境不错, “就看租房的人如何选择”。诚然,租赁市场上的房东,有按自己提供的房源质量来定价格的自由,下城区有关方面虽然出发点可嘉,但多少也是抱有这种“房东思维”。可是,作为提供保障性质公寓的政府部门,岂能在租房市场里跟着其他房东一起逐利,而模糊了自己的公共责任。
    政府部门出资建设保障房,原本就不该以盈利为目的,而应该以保障为目的,更不能用“就看租房人如何选择”来推卸政府责任。否则,政府手中的公共资源都拿来建如此“高端”的公寓,不仅大学生人才及外来务工人员的住房问题无法解决,还会进一步助推租价走高。
    提供基础设施齐全、符合基本居住需求、租金适中的保障房,是政府的职责之一。保障房资源目前确实处于稀缺状态,但这也不能成为政府将价格和房源品质作为调节需求的手段,而应该本着公平原则,将有限的资源先分配给最需要者的同时,加大保障房的建设和供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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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6 10:1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