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商事仲裁裁决不公平怎么办 |
释义 | 一、商事仲裁裁决不公平怎么办 商事仲裁裁决不公平,可以申请撤销。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五十八条: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一)没有仲裁协议的; (二)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的; (三)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 (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五)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人民法院经组成合义庭审查核实裁决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 人民法院认定该裁决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裁定撤销。 二、商事仲裁裁决多久出来 申请仲裁后得到仲裁的裁决结果时间一般六个月左右,不同的案件需要的时间存在差异,具体规定如下: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第四十八条作出裁决的期限 (一)仲裁庭应在组庭后6个月内作出裁决书。 (二)经仲裁庭请求,仲裁委员会仲裁院院长认为确有正当理由和必要的,可以延长该期限。 (三)程序中止的期间不计入上述第(一)款规定的裁决期限。 ![]() 三、商事仲裁裁决涉及到的费用 1.案件受理费。用于给付仲裁员报酬、维持仲裁委员会正常运转的必要开支,由申请人或反请求人在提出仲裁申请或反请求时按照仲裁案件受理费表的规定预交。 2.案件处理费。 (1)仲裁员因办理仲裁案件出差、开庭而支出的食宿费、交通费及其他合理费用; (2)证人、鉴证人、翻译人员等因出庭而支出的食宿费、交通费、误工补贴; (3)咨询、鉴定、勘验、翻译等费用; (4)复制、送达案件材料、文书的费用; (5)其他应当由当事人承担的合理费用。 第(2)、(3)项规定的案件处理费,由提出申请的一方当事人预付。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五十八条 [2]《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第四十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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