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我国《反垄断法》禁止的横向垄断协议有哪些
释义
    所谓垄断协议是指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经营者(包括行业协会等经营者团体),通过协议或者其他协同一致的行为,实施固定价格、划分市场、限制产量、排挤其他竞争对手等排除、限制竞争的行为。那么,我国《反垄断法》禁止的横向垄断协议有哪些呢?法律网小编为您整理如下:
    
    一、我国《反垄断法》禁止的横向垄断协议有哪些
    我国于2008年8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 规定,垄断协议,是指排除、限制竞争的协议、决定或者其他协同行为。该法禁止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达成下列垄断协议:
    (一)固定或者变更商品价格;
    (二)限制商品的生产数量或者销售数量;
    (三)分割销售市场或者原材料采购市场;
    (四)限制购买新技术、新设备或者限制开发新技术、新产品;
    (五)联合抵制交易;
    (六)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认定的其他垄断协议。
    二、我国《反垄断法》禁止的纵向向垄断协议有哪些
    禁止经营者与交易相对人达成下列垄断协议:
    (一)固定向第三人转售商品的价格;
    (二)限定向第三人转售商品的最低价格;
    (三)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认定的其他垄断协议。
    三、垄断协议的构成要件
    构成垄断协议的要件有以下三点:
    (一)协议或者协同行为由多个独立主体构成;
    (二)经营者之间存在通谋或协同一致的行为;
    (三)导致或者可能导致垄断的后果。
    以上是法律网小编为您整理的有关我国《反垄断法》禁止的横向垄断协议有哪些的内容,希望能帮助到大家。所谓横向垄断协议,是指具有竞争关系经营者之间达成的垄断协议。例如,在生产或者销售过程中处于同一阶段的生产商之间、零售商之间或者批发商之间达成协议。国家对于这种协议是明令禁止的。如果大家还有其他的问题,欢迎大家到法律网网站进行咨询。
    
随便看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4 eaol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4/12/29 9:24: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