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国有独资公司章程有什么 |
释义 | 一、国有独资公司章程有什么 国有独资公司章程有: 1.公司名称和住所; 2.公司经营范围; 3.公司注册资本; 4.股东名称; 5.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 6.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7.公司法定代表人; 8.董事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二、独资公司破产后负债责任由谁承担 独资公司破产后债务由个人独资企业和投资人共同来承担。 法律网提醒您,《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二十八条,个人独资企业解散后,原投资人对个人独资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应承担偿还责任,但债权人在五年内未向债务人提出偿债请求的,该责任消灭。 第二十九条,个人独资企业解散的,财产应当按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所欠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用; (二)所欠税款; (三)其他债务。 第三十条,清算期间,个人独资企业不得开展与清算目的无关的经营活动。在按前条规定清偿债务前,投资人不得转移、隐匿财产。 第三十一条,个人独资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投资人应当以其个人的其他财产予以清偿。 ![]() 三、个人独资企业的创立流程 1.提出设立申请。可以是投资人直接提出,也可以委托代理人提出,采取何种方式由投资人自行决定,行政管理机关不应限定。 2.提交申请的有关文件。主要文件以及文件的主要内容已由法律规定,应当依照执行,除了必要的具体要求外,不应再有过多的要求;在立法过程中有的意见主张要申请人提供出资的验资证明,经研究认为,个人独资企业是由投资人申请出资,又无最低的出资限额,加上投资人承担无限责任,因此,由他人出具验资证明没有什么实际意义,在设立登记中不必有这样的要求,法律上也不必作这样的规定。 3.登记机关在法定的时限内依法予以登记,如果设立申请不符合法定条件的,不予登记时则应当书面答复,说明理由。这样规定使登记程序更加规范化,有利于保护申请人的利益,也可促使登记机关慎重处理登记事宜。 4.发给营业执照。这是标志个人独资企业合法设立的法律文件,也是这个企业依法进入市场,成为合法的市场主体的法律凭证,在取得营业执照前以个人独资企业名义进行经营活动则是不允许的。 5.设立分支机构或者登记事项发生变更,都应依法办理登记手续。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三十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二十八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二十九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三十一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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