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喝多少酒才不算酒驾?酒驾与醉驾的区别又是什么? |
释义 | 一、喝多少酒不算酒驾? 1、计算喝酒构成酒驾的标准: 我们在开始说怎么喝酒,不会算作酒驾之前,我们先粗略的算算喝多少酒,就会被算作酒驾!首先我们先要明确一下数值,这样比较方便与计算。比如,人体的血液总含量占到人体总重量的7%至8%,目前血液酒驾浓度的标准是20微克每100毫升,普通啤酒的酒精浓度在3%至5%之间。 那么以一个普通80公斤的成年男性举例,血液比重是7%,那么全身血液的总重量5600毫升左右,所以当体内吸收的酒精不能超过1.12克,如果按照酒精浓度为4%的普通啤酒来说,喝了28毫升的啤酒,并且全部被体内吸收之后,就不能再喝了!血液酒精浓度就会超过上限,会被算作酒驾处理! 那么28毫升啤酒是个什么概念呢?就是“八钱(40毫升)”的白酒酒杯,有半杯就够了!当然需要注意的是,这里仅仅是粗略计算,还没有把人体酒精吸收速度和酒精代谢速度算在期内,这所以个数值仅仅作为一个参考(注意这是血液浓度检测,不是呼吸器检测!)。 不过这里倒是可以给各位另外几个数值,自己再算一算!酒精在人体中不会消化掉,而是全部吸收掉,胃部只吸收20%,其余80%被十二指肠和空肠吸收。也就说,如果你的在酒精呼吸器中检测出酒精浓度超过20微克每100毫升的话,那么你的血液酒精浓度一定是严重超标了!换句话说,只要你喝了不超过140毫升的啤酒(330毫升的半罐啤酒),并且交警仅仅用酒精呼吸器检查,那你就很有可能逃过处罚!记住!很有可能,不是一定! 2、为什么有些人喝了酒,却没感觉醉呢? 认为大脑还很清醒!实际上这与每个人对于酒精吸收的速度,有着不同的差别。一般来说空腹饮酒时,15分钟吸收50%左右,半小时吸收60%-90%,2-3小时吸收100%,而如果喝酒之前腹中有食物的话,可以影响酒精的吸收速度。但是!影响的是吸收速度,而不是吸收比例!!所以无论你喝了多少酒,都会被体内100%的吸收,然后通过肝脏进行分解,再排除体内! 另外,一般来说,肝脏以每小时10毫升的速度将酒精分解成水,二氧化碳和糖,直至消化完为止。也就是说,如何你喝了140毫升的啤酒,那么不到7分钟的时间,就会消化掉。所以肝脏要分解一罐330毫升酒精浓度为4%的啤酒,至少需要1小时20分钟的时间!当然只是一个粗略计算,因为人与人的肝脏功能并不一样,分解酒精的速度也不一样,所以不能一概而论。 不过,这也并不是说,喝完一罐330毫升的啤酒,只需要1小时20分钟,就万事大吉了!因为酒精被体内吸收也需要时间!刚才我们已经提到过,即便是空腹喝酒,酒精吸收速度最快也要2至3个小时才能100%吸收。那么再考虑到一边吸收一边分解的实际情况,330毫升啤酒的酒精全部分解掉,至少需要4至5个小时,甚至花费的时间会更多!而原则上,喝酒之后24小时内都不能摸车! 二、酒驾与醉驾的区别: 1、相关法律对两者的规定:《道路交通安全法》 (1)饮酒驾驶: 饮酒驾驶机动车辆,罚款1000元—2000元、记12分并暂扣驾照6个月;饮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罚款5000元,记12分,处以15日以下拘留,并且5年内不得重新获得驾照。 (2)醉酒驾驶: 醉酒驾驶机动车辆,吊销驾照,5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辆,吊销驾照,10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终生不得驾驶营运车辆,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 第九十一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喝完酒后开车容易造成酒驾,交警对于达到酒驾和醉驾的车主将会给予严重的处罚,酒驾和醉驾处罚标准是什么?根据最新酒驾规定,饮酒后驾驶扣12分,暂扣驾照6个月。本文通过2016年最新酒驾和醉驾规定供开车的车主参考,注意行驶安全。 2、酒驾和醉驾的酒精测试: 酒驾酒精测试:血液酒精含量超过20mg/ml,但不足80mg/ml的。 醉驾酒精测试:达到或超过80mg/ml的。 3、酒驾和醉驾新规定 (1)醉驾 醉驾一律吊销驾照,5年禁驾。 醉驾驾驶营运机动车吊销驾驶证,10年禁驾并依法追究刑责;重新取得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2)酒驾 酒驾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责,并吊销驾驶证,终身禁驾。 酒驾罚款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暂扣驾驶证6个月;再次酒驾拘留10日和罚款2000 元,吊销驾驶证。 酒驾营运机动车,拘留15日,罚款5000元,吊销驾驶且5年禁驾。 4、酒驾和醉驾处罚标准 违法代码违法行为扣分罚款(元)暂扣/拘留/吊销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暂扣驾照6月 醉酒后驾驶机动车----驾照吊销(5年)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5000拘留15日驾照吊销(5年) 醉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驾照吊销(10年) 饮酒驾车发生重大事故构成犯罪----驾照吊销(终生) 醉酒驾车发生重大事故构成犯罪----驾照吊销(终生) 酒精含量20mg~40mg/100ml或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驶入城市中心区域,暂扣1-2个月驾驶证,罚款300元; 酒精含量60mg~80mg/100ml或一年内因饮酒驾车第二次被处罚的,暂扣3个月驾驶证,罚款300元; 酒精含量80mg~1000mg/100ml或醉驾机动车驶入城市中心区域的,15日一下拘留、暂扣3个月以上6个月一下驾驶证,并处1500元罚款; 酒精含量大于100mg/100ml或醉驾机动车驶入城市中心区域的,拘留15日,暂扣6个月驾驶证,并处1500元罚款; 对于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罚标准又不同:饮酒后驾驶暂扣3个月驾驶证,处500元罚款;醉驾拘留15日,暂扣6个月驾驶证,并处2000元罚款。 此外,一年内有醉驾行为,被处罚2次以上的,吊销驾驶证,5年内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机动车教练员酒后随车从事教学活动的,按照机动车驾驶人酒驾的规定处罚。 对于酒精含量在110mg/100ml以下,无上述10种从重情节且认罪的被告人,可免予刑事处罚。同时,对酒精含量在120mg/100ml以下,无上述10种从重情节,并有特殊情形的(如抢救危急病人等)极少数案件,也可以免予刑事处罚。 三、知识关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 为保障法律的正确、统一实施,依法惩处醉酒驾驶机动车犯罪,维护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刑法、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结合侦查、起诉、审判实践,制定本意见。 1、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以危险驾驶罪定罪处罚。 前款规定的“道路”“机动车”,适用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 2、醉酒驾驶机动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1) 造成交通事故且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或者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2) 血液酒精含量达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 (3) 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驾驶的; (4) 驾驶载有乘客的营运机动车的; (5) 有严重超员、超载或者超速驾驶,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使用伪造或者变造的机动车牌证等严重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为的; (6) 逃避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或者拒绝、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7) 曾因酒后驾驶机动车受过行政处罚或者刑事追究的; (8) 其他可以从重处罚的情形。 3、醉酒驾驶机动车,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又构成妨害公务罪等其他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4、对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被告人判处罚金,应当根据被告人的醉酒程度、是否造成实际损害、认罪悔罪态度等情况,确定与主刑相适应的罚金数额。 5、公安机关在查处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犯罪嫌疑人时,对查获经过、呼气酒精含量检验和抽取血样过程应当制作记录;有条件的,应当拍照、录音或者录像;有证人的,应当收集证人证言。 6、血液酒精含量检验鉴定意见是认定犯罪嫌疑人是否醉酒的依据。犯罪嫌疑人经呼气酒精含量检验达到本意见第一条规定的醉酒标准,在抽取血样之前脱逃的,可以以呼气酒精含量检验结果作为认定其醉酒的依据。 犯罪嫌疑人在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时,为逃避法律追究,在呼气酒精含量检验或者抽取血样前又饮酒,经检验其血液酒精含量达到本意见第一条规定的醉酒标准的,应当认定为醉酒。 7、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应当严格执行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切实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在法定诉讼期限内及时侦查、起诉、审判。 对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根据案件情况,可以拘留或者取保候审。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对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 8、小区通行道路适用醉驾 据三部门有关负责人介绍,《意见》主要包括四方面内容:一是“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认定问题;二是对醉酒驾驶机动车犯罪从重处罚的具体情形;三是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数罪并罚、适用罚金刑等有关定罪量刑的规定;四是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收集证据、采取强制措施等有关程序的规定。 《意见》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以危险驾驶罪定罪处罚。 有关负责人强调:“机关、企事业单位、厂矿、校园、住宅小区等单位管辖范围内的路段、停车场,若相关单位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亦属于"道路"范围,在此醉驾也构成危险驾驶罪。” 9、呼气前饮酒难逃认定 《意见》规定,血液酒精含量检验鉴定意见是认定犯罪嫌疑人是否醉酒的依据。犯罪嫌疑人经呼气酒精含量检验达到《意见》规定的醉酒标准,在抽取血样之前脱逃的,可以呼气酒精含量检验结果作为认定其醉酒的依据。犯罪嫌疑人在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时,为逃避法律追究,在呼气酒精含量检验或者抽取血样前又饮酒,经检验其血液酒精含量达到《意见》规定的醉酒标准的,应当认定为醉酒。 有关负责人说,《意见》对逃避血液酒精含量检验的行为作了特殊规定。一是犯罪嫌疑人经呼气酒精含量检验,已达到《意见》规定的醉酒标准,却在抽取血样前脱逃的,可以呼气酒精含量检验结果作为认定其醉酒的依据。二是犯罪嫌疑人为逃避法律追究,在呼气酒精含量检验或者抽取血样前又饮酒的,以其饮酒后的血液酒精含量检验结果作为认定其是否醉酒的依据。 10、醉驾可以取保候审 《意见》规定,醉酒驾驶机动车,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又构成妨害公务罪等其他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此外,对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根据案件情况,可以拘留或者取保候审。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对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 11、八种从重处罚情形 (1)造成交通事故且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或者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2) 血液酒精含量达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 (3) 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驾驶的; (4) 驾驶载有乘客的营运机动车的; (5) 有严重超员、超载或者超速驾驶,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使用伪造或者变造的机动车牌证等严重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为的; (6) 逃避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或者拒绝、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7) 曾因酒后驾驶机动车受过行政处罚或者刑事追究的; (8) 其他可以从重处罚的情形。 酒能助兴,亦能坏事,因酒后驾车付去惨痛代价的人比比皆是。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这应该成为广大司机朋友的一个共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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