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问题】 我父亲赠予我一套150平米的住房,现在我想将其转让出去,我的购房时间从何时开始计算?应该如何缴纳营业税? 【解答】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税收政策执行中几个具体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172号)的规定,个人将通过受赠、继承、离婚财产分割等非购买形式取得的住房对外销售的行为,也适用《通知》的有关规定。 其购房时间按发生受赠、继承、离婚财产分割行为前的购房时间确定,其购房价格按发生受赠、继承、离婚财产分割行为前的购房原价确定。个人需持其通过受赠、继承、离婚财产分割等非购买形式取得住房的合法、有效法律证明文书,到地方税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因此,你现在转让受赠的房产,购房时间应按照受赠前的购房时间确定,购房价格按照受赠前的购房原价来确定。若购房时间超过2年(含2年),由于你的房子面积大于144平米,属于非普通住房,应按照销售收入减去购房原价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若购房时间不满2年的,则应按照销售收入全额征收营业税。 责任编辑:newsou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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