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征收反倾销税的征收条件
释义
    一、反倾销税的征收必须同时符合三项基本条件
    1、倾销存在,即产品出口价格低于其正常价格(国内销售价格或对第三国出口价格或其生产成本);
    2、损害存在,即进口国竞争产业受到严重损害或损害威胁,或者一项新产业的建立受到严重阻碍;
    3、损害与倾销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即进口竞争产业所受的损害是由倾销造成的。
    
    二、反倾销税的征收
    1、征收的决定。如果征收反倾销税的所有要件已经满足,是否要征收反倾销税,以及征收数额是等于倾销差额,还是低于倾销差额,均由进口国当局决定。如果在倾销差额以下可以充分消除对国内产业的损害,那么反倾销税的征收额最好低于倾销差额。
    2、征收的对象。征收反倾销税时,不能采取歧视性做法,对所有被认定倾销的进口产品都要征收反倾销税。征收数额对各个输出商要有适合的份额。如果不能指定某国所有输出商的名称,就可以指定为该国。
    3、基本价格制度。基本价格制度是指:在正常的竞争条件下,以不超过输出国最低的正常价格的范围,来确定“基本价格”和输出价格之间的差额,并作为反倾销税的征收额。
    三、反倾销税征收的目的
    目的在于抵制倾销,保护国内产业。通常由受损害产业有关当事人提出出口国进行倾销的事实,请求本国政府机构再征。政府机构对该项产品价格状况及产业受损害的事实与程度进行调查,确认出口国低价倾销时,即征收反倾销税。政府机构认为必要时,在调查期间,还可先对该项商品进口暂时收取相当于税额的保证金。如果调查结果倾销属实,即作为反倾销税予以征收;倾销不成立时,即予以退还。有的国家规定基准价格,凡进口价格在此价格以下者,即自动进行调查,不需要当事人申请。各国征收倾销税的法则差别很大,关税及贸易总协定第6条关于征收反倾销税的规定,对各国并无约束力。六十年代中期,肯尼迪回合时,曾制定《反倾销法典》(anti-dumping code)1973-1979年东京回合时,又加以补充修改,除对倾销含义加以界定外,并规定征收反倾销税时必要条件。倾销停止时,应立即取消征收。但这未能真正起到统一各国立法的作用。滥用反倾销税的事例时有发生。反倾销税从来是贸易大国进行关税战、贸易战的重要工具。反倾销税的纳税人为倾销进口产品的进口经营者。
    以上就是征收反倾销税的征收条件相关内容。综上所叙,征收反倾销税的条件有三:倾销存在、损害存在、损害与倾销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反倾销的目的还是为了保护我国的国内产业。反倾销税的征收通常有利益受损人或者企业提出相关事实,国家政府才会予以征收。
    
随便看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4 eaol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3/17 1:39: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