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培训费税前扣除标准是怎样的 |
释义 |
一、培训费税前扣除标准是怎样的 企业培训费属于“职工教育经费“核算的内容,根据会计准则规定记入当期损益,期末结转至本年利润。 按照税法的规定,企业的职工教育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的部分可以当期抵扣,但超过部分则在以后期间抵扣,需要做纳税调整确认递延。 二、列支的教育经费范围 1、公务费。包括教职员工的办公费、差旅费、教学器具的维修费等。 2、业务费。包括教师教学实验和购置讲义、资料等费用。 3、兼课酬金。是指聘请兼职教师的兼课酬金。 4、实习研究费。学员在本单位生产实习和经批准到外单位实习研究,以及毕业设计所发生的费用,如有生产实习产品收入的,应以收抵支。 5、设备购置费。主要是指购置一般器具、仪器、图书等费用。 6、委托外单位代培经费。是指本单位职工选送到高等院校、中等专业学校或上级主管部门和兄弟单位代为培训,按国家规定应支付的进修培训费。 7、其他经费开支。是指其他零星开支。 ![]()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 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的部分,准予扣除。 《关于企业职工教育经费提取与使用管理的意见》对企业职工教育培训经费足额提取及合理使用问题作出了明确规定: 切实执行《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中关于'一般企业按照职工工资总额的1.5%足额提取教育培训经费,从业人员技术要求高、培训任务重、经济效益较好的企业,可按2.5%提取,列入成本开支'的规定,足额提取职工教育培训经费。要保证经费专项用于职工特别是一线职工的教育和培训,严禁挪作他用。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你整理的关于培训费税前扣除标准是怎样的相关内容。培训费税前扣除标准是不超过工资总金额的2.5%的部分可以当期抵扣,超出部分可以延期抵扣。如果您还有其他相关问题,欢迎咨询法律网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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