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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毛地出让规定是怎样的
释义   一、毛地出让规定是怎样的
    1、土地使用权出让(land user granting)是指国家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给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
    2、其法律依据:
    (1)毛地出让的实施步骤按照《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条和《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十九条的规定,由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向市、县人民政府提出收回出让地块原国有土地使用权并进行公开出让的请示,请示中除明确拟出出让宗地的基本情况、规划意见
    (2)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出让后,国土资源部门按规定组织实施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工作,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公告、须知等要明确第一步中的相关要求。
    
       二、毛地出让违反的法律依据
    1、违反《国土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用地和建设管理调控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51号)“四、严格住房建设用地出让管理……土地出让必须以宗地为单位提供规划条件、建设条件和土地使用标准,严格执行商品住房用地单宗出让面积规定,不得将两宗以上地块捆绑出让,不得“毛地”出让。”的规定。
    2、违反《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大闲置土地处置力度的通知》(国土资电发〔2007〕36号)“二、实行建设用地使用权“净地”出让,出让前,应处理好土地的产权、补偿安置等经济法律关系,完成必要的通水、通电、通路、土地平整等前期开发,防止土地闲置浪费。”的规定。
    处理处罚的法律依据:
    《关于严格落实房地产用地政策促进市场健康发展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204号)“三、严格执行招拍挂出让制度和操作程序,规范房地产用地出让行为……省(区、市)国土资源止管部门要加强对市、县招拍挂出让公告的审查,对发现存在超面积出让、捆绑出让、“毛地”出让、住宅用地容积率小于1、出让主体不合法等违反政策规定的出让公告,及时责令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撤销公告,重新拟定出让方案。违反规定出让的,应责令立即终止出让行为,并依法追究责任。”
       法律依据:
    根据《土地管理办法》第五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或者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
    (一)为实施城市规划进行旧城区改建以及其他公共利益需要,确需使用土地的;
    (二)土地出让等有偿使用合同约定的使用期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申请续期未获批准的;
    (三)因单位撤销、迁移等原因,停止使用原划拨的国有土地的;
    (四)公路、铁路、机场、矿场等经核准报废的。
    依照前款第(一)项的规定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对土地使用权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十九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应当全部上缴财政,列入预算,用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土地开发。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上缴和使用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综上所述,我们知道了在法律规定上毛地出让规定是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去制定的,并且使用者需要支付土地的出让金。以上便是法律网小编为您整理的“毛地出让规定是怎样的”全文。如果您还有关于其他方面的疑问,欢迎您到法律网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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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3 20:5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