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妻子的债务是不是需要丈夫承担 |
释义 | 一、妻子的债务是不是需要丈夫承担 一般不需要,但如果该债务为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或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所负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由双方共同清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二、妻子的债务是否必须要公证 不是必须的,当事人可以选择公证,也可以选择不公证。公证是对协议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但如果该协议是当事人依法订立的,不公证也是有效的。 法律网提醒,《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七条申请办理公证的当事人应当向公证机构如实说明申请公证的事项的有关情况,提供真实、合法、充分的证明材料;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的,公证机构可以要求补充。公证机构受理公证申请后,应当告知当事人申请公证事项的法律意义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并将告知内容记录存档。 ![]() 三、妻子的债务怎么举证 要举证证明该债务属于妻子的债务可以从以下方面着手: 1.举证证明该债务是用于赌博等违法活动; 2.举证证明该债务并非用于共同生活; 3.举证证明该债务不是基于共同意思表示产生的,即当事人不知情、未同意。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七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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