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申请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条件需要满足的条件 |
释义 | 一、申请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条件需要满足的条件 公积金贷款是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享受的贷款,国家规定,凡是缴存公积金的职工均可按公积金贷款的相关规定申请公积金贷款。凡具有市城镇户口、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职工,个人信用良好、有较稳定的工作和收入、已办理了住房商业贷款且能够按时偿还贷款本息的,可以申请办理转公积金贷款。 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必须具备以下条件:原商业贷款必须正常还款1年以上,并无逾期还款记录;提取过住房公积金的,必须自提取之日起继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以上;办理转公积金贷款的房屋,必须是已在市资金中心进行了登记备案的正规、合法的住宅开发项目;办理转公积金贷款必须征得原商业贷款银行的同意;房屋产权属共有的,产权共有人应出具同意抵押的证明并办理公证;转贷借款人婚姻状况发生变化的,应提供相关证明和房产合法权属公证书。 二、商贷转公积金贷款必须要满一年才能转吗 是的,因为商业房贷最低要还一年以上才能允许一次性付清未还的本金。所以不超过一年没有办法转; 需要公积金连续缴纳满一年,才可以商贷转公积金贷款下面是流程: 首先,要携带个人住房公积金账号或身份证号到单位所属辖区的住房公积金管理部或分中心进行初审,确认可贷额度和期限。然后准备以下贷款所需资料: (一)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必备资料: 1、借款人身份证、户口簿首页及内页(原件、复印件); 2、借款人婚姻关系证明(结婚证、离婚证、法院判决书、单身职工签署《单身声明》)(原件、复印件); 3、借款人配偶身份证、户口簿内页或军官证(警官证、士兵证);配偶为华侨身份,提供居住国护照(原件、复印件); 4、借款人配偶在非本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由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出具:未贷款证明及缴存基数证明; 5、借款人配偶有固定收入但未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提供本人完税证明或由所在单位出具收入证明并且提供银行近半年工资卡明细;也可以由贷款经办人员认定其他真实有效的资料来确认工资收入; 6、作为贷款抵押物的《房屋所有权证》及产权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通过担保公司担保与购买本地二手房以及与中心签订按揭协议的房产公司业务除外) 7、使用他人产证抵押的,应出具《同意抵押声明公证书》(原件); 其他必备资料: (一)《商品房预售合同》(原件、复印件); (二)契税完税证(原件、复印件); (三)购房交付全款发票或首付款凭证(原件、复印件); (四)《商业银行住房借款合同》(原件、复印件); (五)商业银行个人贷款账户发放日至今还款明细表(原件); (六)商业银行贷款余额单(原件)。 三、厦门如何办理商业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 一、申请对象 在厦门市购买自住住房且办理的商业性住房贷款(不含个人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房屋抵押贷款及公转商贷款)尚未结清的缴存职工。 二、申请条件 (一)原商业性住房贷款银行同意借款人提前结清贷款; (二)原商业性住房贷款还款1年(含)以上,且无逾期贷款余额; (三)借款申请人必须是原商业性住房贷款的借款人或其配偶; (四)所购房产已取得《厦门市土地房屋权证》; (五)申请贷款时前6个月在本市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曾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本市缴存职工,将异地住房公积金余额转入其在我市开立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且转换期间无欠缴、停缴现象的,原缴存地缴存时间与本市缴存时间可合并计算; 持“金鹭英才卡”的人才及其配偶、军队转业干部、文教卫系统引进的高级职称人员、留学人员自缴存住房公积金当月起可申请商转公贷款; 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将部队服役期间的住房公积金一次性转入其在“厦门市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专户”下设立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且未提取住房公积金、未办理过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含公转商贷款和商转公贷款)的,视同缴存情况符合申请商转公贷款条件; (六)个人信用良好。个人信用报告中截至申请贷款时前两年内个人贷款最高逾期期数不超过3期(含)、累计逾期次数不超过6次(含),非借款人原因造成逾期的不计算在内; (七)无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含公转商贷款和商转公贷款)余额。 三、办理方式 直接到公积金贷款金融业务受委托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兴业银行、厦门银行、招商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厦门市分行)业务网点申请,需由担保机构提供担保的可到厦门市**置业担保有限公司驻市行政服务中心窗口申请。 四、申请材料 (一)《厦门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申请表》原件; (二)借款申请人及配偶有效身份证、有效护照或《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借款申请人婚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在国外办理的婚姻证明需提供大使馆认证说明原件;借款人单身应出具借款人婚姻状况具结书原件(格式由银行提供); (四)借款申请人及配偶户口簿首页及个人页(原件及复印件); (五)个人信用查询授权书原件; (六)外国人应提供本市户籍、在本市工作的联系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方式; (七)军队转业干部应提供军转干部证书;文教卫系统引进的高级职称人员应提供市公务员局出具的引进人才证明;留学人员应提供公务员局颁发的《厦门市留学人员工作证》,持“金鹭英才卡”的人才应提供金鹭英才卡;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应提供福建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颁发的《福建省引进高层次人才证》; (八)经原贷款银行盖章确认的《厦门市土地房屋权证》、《借款合同》、买卖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九)经原贷款银行盖章确认的贷款余额证明(中心网站下载或到受委托银行领取)原件; (十)房地产评估机构出具的在有效期内的房地产估价报告或受委托银行出具的房屋价值确认函; (十一)采用担保方式的,应提供厦门市**置业担保有限公司出具的“担保意向函”。 五、可贷成数及执行利率 (一)可贷成数不得高于购房总价款的80%,购房总价款按购房合同总价与评估价中的低者确定。 (二)公积金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同档次利率执行。 六、贷款额度 (一)可贷额度不得高出以下限额: 1、不高于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公式计算的可贷额度; 2、不高于原商业性住房贷款余额; 3、不高于管委会确定的最高贷款额度; 4、不高于可贷成数。 (二)额度公式 公积金贷款额度=〔(借款申请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12×35%×贷款年限)+借款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流动性调节系数 其中,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以首次受理商转公贷款的时间为准;流动性调节系数是根据住房公积金满足缴存职工资金使用需求不同情况制定的公积金贷款额度调节参数,贷款使用率低于75%时该参数为1.2,高于75%、低于95%时该参数为1,高于95%、低于100%时该参数为0.8,高于100%时为该参数为0.6。贷款使用率连续3个月保持在同一区间的次月执行相应的流动性调节系数,具体可通过中心网站(www.xmgjj.gov.cn)查询,贷款额度计算时以首次受理商转公贷款时公积金中心公布的系数为准。借款申请人可通过中心网站的测算工具对商转公贷款额度进行测算。 七、贷款期限 贷款期限不得高出以下期限: 1、不得高于公积金贷款的最高可贷期限:贷款期限控制在借款申请人法定退休年龄顺延5年内。两个(含)以上借款申请人按其中贷款期限长的确定,最长为30年; 2、不得高于原商业性住房贷款的剩余期限。 八、办理程序 (一)申请。借款申请人向受委托银行提交申请材料;需由担保机构提供担保的可向厦门市**置业担保有限公司提交申请材料; (二)审核。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受委托银行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三)签约、担保。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申请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条件需要满足的条件的相关知识,综上所述,要想转公积金贷款,首先公积金是要正常缴存状态的,而且原商业贷款正常还款1年以上,还款记录良好,同时本金余额必须小于申请人公积金可贷额度。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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