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伤鉴定怎么做的 |
释义 | 一、工伤鉴定怎么做的 根据《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七条、第十条、第十四、十五条的规定,工伤鉴定程序为: 1、工伤职工或者其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 2、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视伤情程度等从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与工伤职工伤情相关科别的专家组成专家组进行鉴定。 3、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 4、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作出鉴定结论之日起20日内将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及时送达工伤职工及其用人单位,并抄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 二、?工伤鉴定是医生鉴定吗 不都是由医生鉴定。工伤劳动能力鉴定不凭医生写材料确定等级,按具体伤残情况进行评定。 根据人社部、卫计委《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规定,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不是凭医生写好材料,有专家组凭相关医学诊查报告、病历资料和现场检查,对照鉴定标准提出伤残等级意见,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定伤残等级。 三、工伤鉴定需要多少钱 工伤鉴定有两个鉴定,认定工伤不花钱,鉴定伤残等级、工伤劳动能力一般要几百块钱。大部分省市的规定是200-300元左右,不同省份规定不同,可以由个人或者单位垫付,最后由工伤保险基金扣除。 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根据《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工伤职工或者其用人单位对初次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 申请再次鉴定,除提供本办法第八条规定的材料外,还需提交劳动能力初次鉴定结论原件和复印件。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以上是法律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工伤鉴定怎么做的的内容,进行工伤鉴定时,需要再治疗终了之后进行,申请进行工伤鉴定时需要准备好相关的材料,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也会在一定的时间内出具鉴定结论,若您还有什么法律上的问题,建议咨询法律网专业律师。 引用法条: [1]《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七条 [2]《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 [3]《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八条 [4]《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 [5]《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 [6]《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