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办理股权转让公证 |
释义 | 股权转让公证是指公证机关根据法律规定和转让人、受让人的申请,依法证明转让人、受让人签订股权转让合同(协议)的行为真实、合法的证明活动。 (一)出让方应提供的证明材料: 1、法人股转让的应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和本人的身份证;公司章程、出资协议、资金进帐单、董事会决议、股东大会决议等。 2、公民个人股权转让的,应提交户口本、身份证、通行证、护照等;股权为共同所有的,应由共有人的共同签订转让合同。 3、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的身份证等证件。 4、股权证明。 (二)受让方应提交的材料: 1、受让方为法人的应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资格证书和本人身份证;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 2、公民个人受让的,应提交户口本、身份证、护照或其他身份证明; (三)转让方和受让方签定的股权转让合同、协议。 转让协议应包括以下内容: 1、出让、受让方当事人的名称; 2、双方当事人的法定住所; 3、转让股权的方式和依据; 4、被转让股权的种类、性质、状况; 5、被转让股权凭证的数量、面值; 6、转让价款及支付的币种、方式、时间; 7、违约责任; 8、合同、协议生效的条件、时间; 9、双方当事人约定的其他事项。 (四)告知事项: 1、国有股股份转让给集体、个人等非国有经济组织时,须由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审批或由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报请政府批准; 2、发起人认购的股份,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内部职工的股份(除辞职和死亡的股份外),在公司配售后三年内不得转让,公司股份自公司清算之日起不得转让; 3、一个公司拥有另一个企业10%以上股份时,后者不得购买前者的股份; 4、以不同方式设立的公司,其股权转让范围应符合公司法的规定; 5、公司董事和经理在任职的三年内不得转让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三年后在任职内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持有公司股份额的50%,并经董事会同意; 6、有无共有人、是否设定质押; 7、有关税费的缴纳必须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五)收费标准 办理股权转让公证,按标的额的3‰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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