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事案件延期审理的法律规定 |
释义 | 一、民事案件延期审理的法律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延期开庭审理: (一)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 (二)当事人临时提出回避申请的; (三)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勘验,或者需要补充调查的; (四)其他应当延期的情形。 二、民事诉讼延期审理时限 (一)另行委托、指定辩护人或者辩护律师的,自案件宣布延期审理之日起至第十日止,准备辩护时间不计入审限。(最高法院解释165条) (二)公诉人要求出示开庭前送交人民法院的证据目录以外的证据,辩护方提出异议的,审判长如认为该证据确有出示的必要,可以准许出示。如果辩护方提出对新的证据要做必要准备时,可以宣布休庭,并根据具体情况确定辩护方作必要准备的时间。确定的时间期满后,应当继续开庭审理。〔延期审理?最高法院解释155条〕 (三)检察院变更、追加起诉而需要给辩护人必要的时间准备辩护意见的,合议庭也应当决定延期审理。 三、民事诉讼延期审理申请书范本 延期审理申请书 _________人民法院: 关于_______(原告姓名或名称)诉_________(被告姓名或名称)……(案由)一案,贵院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开庭审理的通知我已收到。现因……(简要陈述请求延期审理的理由),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二条第______项之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延期开庭审理,请贵院审查批准。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法人或其他组织加盖公章) 以上是法律网小编对民事案件延期审理的法律规定的介绍,希望对您有帮助。延期审理需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并且对审限有严格规定。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可以咨询法律网律师,他们会给您专业的建议。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六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二条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