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同的实际履行与适当履行的区别在哪 |
释义 |
一、合同履行的原则有哪些 1、合同履行的原则指法律规定的所有种类合同的当事人在履行合同的整个过程中所必须遵循的一般准则。 2、合同的履行应遵守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等民法基本原则。 3、还应遵循以下合同履行的特有原则 适当履行原则 协作履行原则 经济合理原则 情势变更原则 4、合同履行的原则详细介绍 5、履行方式是合同双方当事人约定以何种形式来履行义务。 6、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结算方式等。 7、履行方式由法律或者合同约定或者是合同性质来确定,不同性质、内容的合同有不同的履行方式。 8、根据合同履行的基本要求,在履行方式上,履行义务人必须首先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进行履行。 9、如果约定不明确的,当事人可以协议补充,协议不成的,可以根据合同的有关条款和交易习惯来确定。 10、如果仍然无法确定的,按照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 二、合同履行地怎么确定 1、合同履行地首先以双方约定的履行地为准。 即合同明确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而不依据实体履行义务的地点确定合同履行地,如到货地、到站地、验收地、安装调试地为合同履行地。 2、合同履行地的确定规则。 必须根据当事人诉讼请求和结合合同履行义务确定合同履行地。当事人双方未约定合同履行地的,在合同履行地的确认中,给付货币和交付不动产的履行地比较容易确定,难以确定的主要是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在此,必须根据当事人诉讼请求和合同的性质来确定合同履行地。 三、合同的实际履行与适当履行的区别在哪 1、实际履行,又称实物履行原则,是指经济合同当事人必须严格按照合同所规定的标的去履行自己义务的原则。 它包括两层含义: (1)经济合同中规定的是什么标的,当事人就必须交付什么标的,不得擅自更换,不能用其他物品或金钱来代偿; (2)在经济合同当事人一方违反合同的情况下,违约方即使支付了违约金或赔偿金,也不能免除其履行合同的责任,如果受害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的,违约方还应按照合同规定的标的继续履行。 2、适当履行,又称全面履行原则,是指经济合同双方当事人必须严格按照合同中约定的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时间、地点、包装、运输、结算等各项条款全面正确地履行义务。全面履行原则是实际履行原则的具体化。具体讲,它包含以下内容: (1)履行的主体。一般情况下,经济合同的履行必须由合同双方当事人亲自履行;特殊情况下,依据法律规定,合同义务也可以由第三方完成,如保证合同。 (2)履行的标的。经济合同规定的标的是什么,义务人就必须交付什么,不能用金钱代替(特殊情况除外)。 (3)履行的数量和质量。经济合同规定的标的数量是多少,就必须履行多少;合同规定什么质量就按什么质量交付。 (4)履行的价款或酬金。即要求经济合同当事人按照合同规定的价款或酬金支付。 (5)履行的期限、地方、方式。必须严格按照合同规定履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受更,否则,应视为违约,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大家介绍的关于“合同的实际履行与适当履行的区别在哪”的相关法律知识,合同的实际履行跟适当履行在本质上是有着密切的联系的,到底是选择实际履行还是适当履行,需要体现在合同的约定中。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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