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行政诉讼申请再审程序 |
释义 | 一、行政诉讼申请再审程序 1、当事人申请再审,要在判决生效的第二天起6个月内提出,向做出生效判决法院的上一级法院申请再审。 2、当事人申请再审后,法院不会停止原判决的执行。 3、法院驳回当事人的再审申请后,对处理结果不满意,再向检察院申请抗诉或者检察建议。《行政诉讼法》第九十条,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确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但判决、裁定不停止执行。 ![]() 二、什么情况可以提起再审程序 《行政诉讼法》第九十条,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确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但判决、裁定不停止执行。第九十一条 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一)不予立案或者驳回起诉确有错误的;(二)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未经质证或者系伪造的;(四)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五)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六)原判决、裁定遗漏诉讼请求的;(七)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八)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三、再审申请书要写明哪些内容 1、申请人、被申请人及原审其他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当事人是自然人的,应列明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及有效联系电话、邮寄地址;当事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列明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及有效联系电话、邮寄地址; 2、作出生效法律文书的法院名称,申请再审的生效判决、裁定文书案号; 3、撤销或变更生效法律文书具体的再审诉讼请求; 4、申请再审的法定事由及再审诉讼请求所依据的具体事实、理由及证据。有多项事由的,应一次性提出,并逐项列明; 5、受理再审申请的法院名称; 6、申请再审人的签名或者盖章; 7、递交再审申请书的日期。 以上便是法律网小编为您带来关于行政诉讼申请再审程序的相关知识,行政诉讼申请再审需要在在判决生效的六个月之内向做出生效判决法院的上一级法院申请再审,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法律网的律师。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九十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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