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已购公房上市交易的程序如何办理? |
释义 | 导读:已购公房上市交易需要提交相关的程序办理出售许可,具体的已购公房上市交易办理所需的材料及办理流程见本文详细介绍: ![]() 公房 已购公有住房的所有权人要求将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的,应当向房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已购公房上市交易申请需提交下列材料: (一)职工已购公有住房上市出售申请表; (二)房屋所有权证书、土地使用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 (三)身份证及户籍证明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 (四)同住成年人同意上市出售的书面意见; (五)个人拥有部分产权的住房,还应当提供原产权单位在同等条件下保留或者放弃优先购买权的书面意见。 已购公房上市交易的办理程序: 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对已购公有住房所有权人提出的上市出售申请进行审核,并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是否准予其上市出售的书面意见。 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准予出售的房屋,由买卖当事人向房屋所在地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申请办理交易过户手续,如实申报成交价格。并按照规定到有关部门缴纳有关税费和土地收益。成交价格按照政府宏观指导下的市场原则,由买卖双方协商议定。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对所申报的成交价格进行核实,对需要评估的房屋进行现场查勘和评估。 买卖当事人在办理完毕交易过户手续之日起三十日内,应当向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 以上是法律网小编为您提供的已购公房上市交易程序办理的相关内容,如需了解更多公房的知识,小编为您推荐: 已购公房及存量房转让登记需要的材料 已购公房及存量房转让登记需要的材料 公房是否可以转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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