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共设施有哪些 |
释义 |
一、公共设施有哪些 小区的公共服务设施主要包含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商业服务、金融邮电、市政公用、行政管理和其他八类设施。根据目前执行的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建设标准,一个完善的居住区的生活基础配套设施应包括八类四十项,具体为: 1、教育设施:托儿所、幼儿园、小学、中学。 2、医疗卫生设施:卫生站、居住区门诊、医院。 3、文化体育设施:综合文化活动中心、门球场、体育场。 4、商业服务设施:综合食品商场、综合百货商场、综合服务楼、集贸市场、书店、中药店、综合便民店、综合粮油店、其他第三产业设施。 5、金融邮电设施:储蓄所、银行分理处、邮局、电话局。 6、社区服务设施:社区服务中心、综合服务部、存车处、居民汽车场、敬老院(托老所)、残疾人托养所。 7、行政管理设施:街道办事处、派出所与巡察、居委会、房管机构、市政管理机构、绿化、环卫管理站。 8、市政公用:密闭式清洁站、公厕、公交首末站、市政站点、公共停车场、加油站。 各种设施配备情况视小区人口规模而定,人口越多的小区设施应越齐全。如果小区内部没有完备的设施,购房者则要考察居住区周围是否有以上各项设施。 ![]() 二、破坏公共设施会有什么处罚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法律依据: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三十三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一)盗窃、损毁油气管道设施、电力电信设施、广播电视设施、水利防汛工程设施或者水文监测、测量、气象测报、环境监测、地质监测、地震监测等公共设施的; 第三十七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二)在车辆、行人通行的地方施工,对沟井坎穴不设覆盖物、防围和警示标志的,或者故意损毁、移动覆盖物、防围和警示标志的; (三)盗窃、损毁路面井盖、照明等公共设施的。 综上所述,我们知道了在法律规定上公共设施有我们生活的教育场所、基本的医疗设施和一些公用设施等等常见的设施。以上便是法律网小编为您整理的“公共设施有哪些”全文。如果您还有关于其他方面的疑问,欢迎您到法律网咨询专业律师。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三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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