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信用卡诈骗罪的立案金额是多少 |
释义 | 一、信用卡诈骗罪的立案金额是多少 信用卡诈骗罪涉及非法占有资金,具体的立案金额标准根据不同情况而有所不同。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54条的规定,使用伪造信用卡、虚假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作废信用卡或冒用他人信用卡,数额在五千元以上的需立案追诉。 同时,《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也提出了具体的数额划分: 1.数额较大(五千元以上不满五万元); 2.数额巨大(五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 3.数额特别巨大(五十万元以上)。 这些规定明确了不同程度信用卡诈骗的法律后果,对防范和打击信用卡诈骗活动具有重要作用。 二、恶意透支的法律规定 恶意透支行为的法律后果同样严重。该行为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期限透支,且逾期三个月后仍未归还。 恶意透支的数额是指刑事立案时未归还的本金,不包括其他费用。 如果在提起公诉前全部归还或有其他轻微情节,可能不起诉;一审判决前全部归还或有轻微情节,可能免予刑罚。但重复犯罪者不在此列。 ![]() 三、法律风险的自我防范 信用卡诈骗不仅受法律制裁,还会严重影响个人信用,导致征信受损,进而影响办理信用卡或贷款,甚至影响就业机会。 因此,即使是企业老板或明星等社会名人,也应提高法律意识,避免触犯法律。 对于普通公民来说,了解信用卡诈骗的法律规定,对于预防和避免法律风险至关重要。 引用法条: [1]《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五十四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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