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死缓期间故意犯罪由什么机关起诉 |
释义 | 一、死缓期间故意犯罪由什么机关起诉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罪犯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故意犯罪,由罪犯服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是否提起公诉。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 第六百五十条 判处被告人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判决、裁定在执行过程中,人民检察院监督的内容主要包括: (一)死刑缓期执行期满,符合法律规定应当减为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条件的,监狱是否及时提出减刑建议提请人民法院裁定,人民法院是否依法裁定; (二)罪犯在缓期执行期间故意犯罪,监狱是否依法侦查和移送起诉;罪犯确系故意犯罪,情节恶劣,查证属实,应当执行死刑的,人民法院是否依法核准或者裁定执行死刑。 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罪犯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故意犯罪,执行机关向人民检察院移送起诉的,由罪犯服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是否提起公诉。 人民检察院发现人民法院对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罪犯减刑不当的,应当依照本规则第六百三十九条、第六百四十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出纠正意见。罪犯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又故意犯罪,经人民检察院起诉后,人民法院仍然予以减刑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依照本规则相关规定,向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二、死缓期间故意犯罪怎么处罚 刑法第五十条有说明死缓期间有故意犯罪如何处理这个问题: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查证属实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执行死刑。 对于被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的有以下三种处理方法: (一)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 (二)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三)如果故意犯罪,查证属实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执行死刑。 三、死缓又故意犯罪一律处死吗 依据我国刑法的规定,死缓犯在缓刑期间有故意犯罪行为,情节恶劣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后执行死刑,所以判处死缓又故意犯罪的,不一定会执行死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五十条 【死缓变更】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情节恶劣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后执行死刑;对于故意犯罪未执行死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重新计算,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 对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对其限制减刑。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死缓期间故意犯罪由什么机关起诉的相关知识,根据相关的知识了解,死缓期间故意犯罪是可以向市级人民检察院提出诉讼的,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条 [2]《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五十条 [3]《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六百五十条 [4]《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六百四十条 [5]《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六百三十九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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