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生母真的丧失了对儿子的监护权吗——大足法官细审一起申请指定监护人纠纷案 10月26日,重庆市大足县法院承办法官经过深入调查了解和认真细致地工作,以一份民事判决书让一场因争夺六岁男童陈炎(化名)的监护人之战终于尘埃落定。 今年8月23日,六岁男童陈炎的父亲陈某因意外触电死亡,陈炎的生母王玉文(化名)曾在七年前流浪街头,后与陈某同居。因王玉文说话村民听不懂,加之王玉文说不清的来历,周围群众认为王玉文是痴呆患者或者精神病人。因此,陈炎所在的大足县慈云村村民委员会于8月30日指定陈某的堂兄弟陈a和陈b为陈炎监护人。之后,67岁的刘某找到该村委会,请求撤销对陈氏兄弟的指定。原来陈某在12岁时其亲身父母死亡,一直由刘某抚养成人,刘某系其养母,是男童陈炎养祖母,于是大足县慈云村村民委员会又撤销原指定,重新指定刘某为男童陈炎的监护人。陈氏兄弟不服此指定,遂诉至大足县法院,申请撤销大足县慈云村村民委员会的指定,另行指定其二人为男童陈炎的监护人。 大足县法院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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