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了定金也未必万事大吉 |
释义 | 案例 1 5万定金可当10万买房款 随着楼市的持续升温,对于住房心切或投资心切的消费者来说,交了定金似乎来得更踏实更有保障。定金因此也从过去的几百元,逐渐上升到几千、几万元,甚至高达上百万元。记者了解到,定金多采用“先期预订”、“内部认购”的方式,一般是商品房项目尚未具备销售条件,开发企业在尚未取得《商品房销售许可证》的情况下,采取“放号”等方式让消费者订购商品房,与购房者签定认购卡,或是发放VIP卡、向消费者收取包括定金、预订金、诚意金、诚信金等各种名目的具有预付款性质的费用。 尽管在国庆前夕市房管局下发了禁令,但记者近日巡盘时仍然发现,一些未取得预售证的楼盘变相收取定金。老城区某楼盘新一期组团自今年8月就开始进行“内部登记”,到目前为止,销售人员只表示开盘时间尚未具体定夺。但销售人员同时向记者介绍,目前只要拿身份证即可进行VIP登记,如果一旦通过了公司的审批,买房就可享受9.5折优惠。此外,意向买家如果现在交纳2万元定金买房可当4万金额,5万定金可当10万买房金额,同时参加优惠确认金的抽签,按照此顺序优先选房。 地产人士认为,尽管该楼盘没有明确要求买家做定金登记,但通过系列优厚条件吸引买家,定金当成以后的购房金额,也是一种变相收取定金,属于房管局禁止的“未取得预售证就收取买家购房意向金、定金”的范围。 案例 2 交了定金后开发商却提价 近期,市民丁先生看中了番禺某大型楼盘,与销售方谈好成交价以后交了10000元定金,等开发商开卖的当天,丁先生前来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谁知道开发商反悔了,称要么提高房价买,要么退定金不卖了。 丁先生告诉记者,因之前有几个同事在该盘买了房,他在五一期间也去看了几次。因儿子结婚,急需买房的他便有了在该楼盘买房的意向。国庆前期,丁先生来到该楼盘,与销售人员最后谈到7500元/平方米后,丁先生交了1万元的定金,准备国庆期间推新品时,再来签订商品房合同。 国庆期间,丁先生兴高采烈地来到该楼盘选房及签合同,销售人员却告之,楼价每平方米升了上千元,如果要继续签合同,就要按照每平方米8500元的价格。丁先生很是恼火,向记者坦言,他是满怀诚意去买房的,价钱谈好了,定金也交了,现在销售方却单方面提价,明摆着是出尔反尔,忽悠顾客。最后,丁先生与销售方闹得不欢而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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