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领证后离婚彩礼怎么办 |
释义 | 一、先领证后给的彩礼离婚怎么办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的规定:三种情况下应该返还彩礼:(1)双方没有登记结婚手续的;(2)虽然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实没有在一起生活的;(3)婚前给付彩礼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上述第(2)、(3)两项必须以离婚为条件。在婚姻法中有退彩礼的规定但是没有专门的程序,需要通过诉讼途径来实现权利。 二、先领证后给彩礼后离婚时可以认定为共同财产吗 先领证后给彩礼后离婚时可以认定为共同财产,婚后支付的彩礼是属于共同财产的,婚前支付的属于赠予的一方财产,具体情况如下: (一)如果所收的彩礼由一方个人接收或购置结婚物品的,应根据《民法典》第1062条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受赠的财物无特殊约定,应为夫妻共同财产。 (二)如果男女双方未共同生活的,可根据最高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5条规定,考虑财产的来源予以合理分割。 (三)如果双方婚姻持续时间短,并且给予彩礼的一方由此造成生活困难的,可根据《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第8条规定精神处理,分割共同财产时给予生活困难的一方适当倾斜。 三、领证了离婚退彩礼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通过阅读上文,相信您对领证后离婚彩礼该怎么办,是否需要返还等问题有了更清楚的认识,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您解答的有关领证后离婚彩礼怎么办的问题,希望可以帮助到您。如果您对离婚有任何疑问,欢迎咨询法律网律师。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五条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八条 [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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