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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合同无效应怎么撤销
释义   一、合同无效应怎么撤销
    可以与对方协商解决。如对方不愿意解决,则可根据其行为的不同,分别去工商局、法院或检察院,按国家规定的法律程序解除合同。
    符合撤销条件的合同,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对无效的合同撤销。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五条
    【撤销权的消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一)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二)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销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七条
    【合同解决争议条款的效力】合同无效、被撤销或者终止的,不影响合同中独立存在的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的效力。
       二、可撤销合同的撤销情形有哪些   1、因重大误解而订立的合同。
    所谓重大误解,是指误解者作出意思表示时,对涉及合同法律效果的重要事项存在着认识上的显著缺陷,其后果是使误解者的利益受到较大的损失,或者达不到误解者订立合同的目的。误解直接影响到当事人所应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同时在这种情况下,虽然同行为人原来的真实意思不相符合,但这种情况的出现,并不是由于行为人受到对方的欺诈、胁迫或者对方乘人之危而被迫订立的合同,而使自己的利益受损。而是由于行为人自己的大意,缺乏经验或者信息不通而造成的。因此,对于这种合同,不能与无效民事行为一样处理,而应由一方当事人请求变更或者撤销。
    因重大误解而可撤销的合同一般具有以下几个要件:
    (1)误解一般是因受害方当事人自己的过失产生的。这类合同发生误解的原因多是当事人缺乏必要的知识、技能、信息或者经验而造成的。
    (2)必须是要对合同的内容构成重大的误解。
    (3)这类合同要能直接影响到当事人所应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合同一旦履行就会使误解方的利益受到损害。
    (4)重大误解与合同的订立或者合同条件存在因果关系。
       2、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所谓显失公平的合同,就是一方当事人在紧迫或者缺乏经验的情况下订立的使当事人之间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严重不对等的合同。标的物的价值和价款过于悬殊、承担责任、风险承担显然不合理的合同,都可称为显失公平的合同。
    显失公平的合同往往是当事人双方权利和义务很不对等,经济利益上严重失衡,违反了公平合理的原则,法律规定显失公平的合同应予撤销,不仅是公平原则的体现,而且切实保障了公平原则的实现;再是从法律上确认显失公平的合同可撤销,对保证交易的公正性和保护消费者的利益,防止一方当事人利用优势或利用对方没有经验而损害对方的利益都有重要的意义。
       3、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对方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
    因欺诈、胁迫订立的合同无效的问题,这和本条对因欺诈、胁迫订立的合同最大的区别是是否损害了国家利益。损害国家利益的,涉及社会公共秩序,大陆法系一般规定为无效。如果未损害国家利益,受欺诈、胁迫的一方可以自主决定该合同有效或者撤销。适用可撤销合同制度,已经能够充分保护受损害方的利益,也能适应订立合同时各种复杂的情况。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带来的,关于“合同无效应怎么撤销”的解答。无效合同自始至终都是无效的。合同是一种双方民事行为,因此合同在被认定为无效后,便意味着自始至终都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签订合约的任何一方都可以要求终止合同约定的继续履行。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五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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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8 19:26: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