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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抚养费纠纷在哪儿起诉
释义   一、抚养费纠纷在哪儿起诉
    抚养费纠纷应该由被告现在的实际居住地法院管辖。原户籍地法院无权管辖。 户籍所在地为住所。经常居地住时,是指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离婚后一方不给抚养费怎么办
    1、如果一方无经济收入或下落不明而导致对方拿不到抚养费的话,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如果不给抚养费方存在减少给付情况,那他可以减少给付。减少给付情况,主要指给付一方,由于长期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经济相当困难,无力按原数额给付,而抚养子女一方又能负担子女的大部分抚养费,那么可请求减少给付。
    2、如果一方拒不交纳人民法院有关抚养费的判决或者裁定,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其他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协助执行。
    如果一方不执行的是离婚协议中约定应给付的抚养费,另一方是不能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而必须要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以原协议约定为证据,请求法院判令对方履行其应尽的义务。
       三、抚养费的数额确定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考虑以下三个方面:
    (1)子女的实际需要;
    (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
    (3)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离婚后,不和子女一起生活的父/母一方,根据收入状况分为: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数目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收入的50%。
    这里的“月总收入”指工资总额,包括工资、奖金等。可申请法院调查令来调查。
    (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目可依当年的收入或同行业的年平均收入,参照(1)确定。
    一般参照《道路交通事故赔偿项目参照标准》来确定的年平均人收入、年平均生活费来作为依据。
    (3)有特殊情况的,如子女长期患有重大疾病、或子女残疾的,可适当增加。
    以上就是关于”抚养费纠纷在哪儿起诉“的回答。在司法实践中,法官对于抚养费的给付,在判决时往往会考虑到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实际负担能力以及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抚养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您对此还有疑问的,还有在线联系法律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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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9 9:3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