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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合同签约后房东能随意改租赁期限吗?
释义
     
    法律网网友咨询:房子是回迁房,租用时小区都在装修中,租的房子是刚年前装修完的,年后3月租入的,当时签合同时是半年付,租期3年。现在小区整体装修完成,开始入住,人气较高,房东想改合同租期为一年,要涨房租。请问如果我拒绝更改是否受法律保护呢?我该如何做?
    陈洪东律师解答:您好,一般按照合同约定办理,协商不成,起诉解决。
    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在这份租赁合同中,出租方应严格按约履行,否则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根据您的问题陈述,签的合同中只有一条写着三年期,半年支付一次。这是你们双方明确约定好了的。因此,如果发生出租方随意更改租期,房东就属于违约方。你可以要求房东赔偿。
    如果出租方有意毁约,房客最有利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方式是要求继续履行合同,或与出租方协商解除合同并明确赔偿的标准。在这里务必注意,以后签租赁合同时应在合同中详尽地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及违约金的数额或计算标准。
    法律网网友咨询:我公司于11年跟南京某公司购买仪器,当时货款已打,但是对方一直没有开17%票,最近又催发票,对方却说关于我公司信息现在什么都查不到,请问该怎么办,发票还能要回来吗?对方属于违约不?能否要求赔偿?
    黄英之律解答:你手中如有购买仪器的合同版本和打款的凭证,这可作为要求开发票的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票是经营活动中开具、收取的收付款凭证,应当按照规定开具、使用、取得发票,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支付款项应当向收款方取得发票。对方收取你们公司交付的价款,开具发票是其法定义务,你们索取发票也是法定权利。
    因此,对方未履行开具发票的义务,不构成违约的上诉理由成立。原告应当按规定给被告开具所收取租金的发票,被告也应当向原告支付租金,并应当按照规定取得发票。
    有人说支付价款是主要义务,而开具发票是随附义务,但这样观点是不对的。开具发票是对方的当然法定义务,因而就不存在主要义务与随附义务之说。另外,对方不开具发票是一种违法行为,损害的是国家利益,即国家税收的流失,并且是故意为之,需要受到处罚的。
    综上,你可以要求对方开具发票,并索要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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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2 14:1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