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强制执行申请书提交后可撤回吗 |
释义 | 一、强制执行申请书提交后可撤回吗 答案是可以。但是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被执行人按执行和解协议书的要求履行完毕的,被执行人已经履行完自己的义务,不能再申请强制执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八条执行和解协议履行完毕的,人民法院作执行结案处理。 第十一条申请执行人以被执行人一方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为由申请恢复执行,人民法院经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恢复执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裁定不予恢复执行: (一)执行和解协议履行完毕后申请恢复执行的 (二)执行和解协议约定的履行期限尚未届至或者履行条件尚未成就的,但符合合同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情形的除外 (三)被执行人一方正在按照执行和解协议约定履行义务的 (四)其他不符合恢复执行条件的情形。 ![]() 二、法院强制执行申请书范本 申请人: 被申请人: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因____一案,业经人民法院(或仲裁委员会)于___年___月___日作出(_________)___字第____号民事判决(或裁决、调解),被申请人拒不遵照判决(或裁决、调解)履行。为此,特申请你院给予强制执行。 事实与理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此致 _____人民法院 申请人: 年 月 日 附: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___份。 被申请人执行财产所在地:___。 法院强制执行的申请期限 申请执行必须遵守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在法定期限内申请的才有效,才会被人民法院接受。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19条的规定,申请执行的期限,双方或一方当事人是公民的为一年,双方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为六个月,均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限的最后一日起计算。 如果法律文书规定了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最后一日起计算。根据《民事诉讼法》总则的规定,期间开始日不计算在期间内。如果权利人不在法定的执行期限内申请执行,就会丧失请求法院强制执行的权利,法律文书所确认的实体权利就得不到司法保护。 在申请执行的期限内,有证据证明权利人曾催促义务人履行义务,并且义务人作出履行义务表示的,则中断执行期限,以义务人表示履行义务之日起,重新计算执行期限。权利人因不可抗力及其他障碍而无法行使请求权的,申请执行的期限即中止,从中止的原因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申请执行期限。 三、应该向哪个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呢 1、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2、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强制执行申请书提交后可撤回吗的相关知识。虽然强制执行申请书提交后可以撤回,但是小编建议要三思后行。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两百一十九条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八条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的规定》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百零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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