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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离婚后女方户口还能在村里吗
释义
    一、离婚后女方户口还能在村里吗
    女方户口在男方家,离婚后户口可以迁出。根据《户口登记条例》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夫妻双方离婚后,女方户口并不是一定要迁出,而还可以继续留在男方处。这是因为,夫妻办理离婚手续时,会在户口簿上加盖“离婚”公章。当然,如果夫妻有迁出约定或者有判决书裁决或调解书要求等情况,则女方必须迁出。
    
    二、离婚后女方户口没迁出来有什么影响
    离婚后女方的户口不及时迁走,尤其是女方的户口仍在男方为产权的房子里,若男方转让房产时会对房价产生影响。还有就是男方再婚时,如果女方户口不及时迁出也会给男方带来麻烦。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三、离婚后女方迁出户口的流程
    离婚当事人可持原户口簿和法院的判决书或调解书或者离婚证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分户或迁转手续,当地公安派出所应依据法院的判决或调解书或者离婚证,按照分户、立户的规定予以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离婚后女方户口还能在村里吗的相关法律知识了。综上可知,离婚后女方的户口是可以留在村里的,一般来说判决必须迁出才需要迁出。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咨询法律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2]《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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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7 0:56:30